关于报送 2022 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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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关于报送2022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职称办〔2022〕1 号)及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职称办〔2022〕7 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

  二、相关政策要求

  (一)评审条件及学历、资历等要求。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 [2021]8 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 号)

  (二)关于继续教育。申报人必须参加行业部门(协会) 或单位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取得现职称以来平均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须达到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须达到 24 学时。

  (三)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登陆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网上办事大厅”的“职称申报评审”平台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有关事项及表格可从“职称申报评审”平台查阅、下载。需在网上上传本人照片,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初审。单位应检查申报人申报信息,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三)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送当地职称办审核后报市局。

  (四)高级职称网上申报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jsrcxxg.com/zc),选择生态环境工程进行注册申报;或登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hbt.jiangsu.gov.cn),在“为您服务”栏目里点击“职称管理”,进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填报申报信息。有关事项及表格可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查阅、下载。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完成网上申报后直接打印或在南通职称评审服务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后打印),其中两份用 A3 纸正反打印对折成 A4 小册子格式,一份装订在材料册里,另两不装订入册)。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 9 份(A3纸打印,其中 8 份不装订入册);

  3. 个人近期一寸照片 1 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保证明(需提供近 3 年);

  4.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 6 个月);

  5. 现职称证书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6. 近 5 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复印件;

  7.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8. 相关获奖(表彰)证书复印件;

  9.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 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11.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12. 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3. 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单位盖章);

  上述中级职称材料(除个人申报表 2 份、人员简介表 8 份及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外)按顺序装订成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高级职称材料按苏环职称办〔2022〕1 号文件要求申报。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时间。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7月1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7月20前。高级职称申报时间按苏环职称办〔2022〕1 号文件要求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 年7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袁杰, *** : 59002785;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 2 号(图书馆大楼 2018 室),邮编:226000。

  (三)申报评审费用。根据“苏人通〔2002〕104 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 200 元,参加评审答辩的另加收评审鉴定费 100 元。

  附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 〔2021〕8 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 号)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6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jpstzfb/content/5930d01e-069c-4ba0-ab55-ffae5f7f7b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