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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主观能动性,落实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连云区2022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连云港市连云区2022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对象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此次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

  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应层级学历、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层级学历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符的人员(药学、中小学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等以及有行业准入要求的,以资格条件为准),申报初定,按以下条件执行: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高中(职高)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三、初定申报流程

  (一)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职称初定申报”中点击“申报”。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等,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质证书。

  (二)审核

  初定初级职称,由连云区职称办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电子证书;

  初定中级职称,由连云区职称办初审通过后,经市职称办复审,系统生成电子证书。

  (三)发文

  初定初级职称,由连云区职称办发文公布通过人员名单;初定中级职称,由市职称办发文公布通过人员名单。

  (四)查询

  1.申报进度查询。申报人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个人中心”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

  2.证书查询。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后,在“查询服务”栏目中选择“职称证书在线查询”。

  (五)证书及申报表打印

  初定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查询服务”中选择“职称证书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并在申报当年度到“个人中心”中下载打印初定申报表,交由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9个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上述专业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关于学历(学位)信息。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党校、部队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提交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填报信息的申报人员,撤销其申报资格或所获专业技术资格,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四)凡以往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连云港市连云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