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市职称办关于报送2022年度水利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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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水利(务)局、人社局,各功能板块水利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关于报送2022年度连云港市水利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现将2022年度连云港市水利 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考核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 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 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时间地点

  从2022年起,连云港市依托"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 全面推行职称网上申报,同时须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 (https: //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 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在线填 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日到7月12日,逾期系统将 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19日至7月29日,报送至连 云港市水利局人事教育处,地址: 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28室(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单位确认专人统一报送有关申报评审材料、《水利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及EXCEL格 式 电子文档。

  联系人: 于 炳 楠 ; 联 系 电 话 : 0518-80826075, 18761383308;电子邮箱: 2969722650qq.com.

  三、申报评审、考核认定条件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和考核,按照《江 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 〔2021〕20号)执行.

  (一)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 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 才,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相应层级职称。中级职称按《连云 港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办法(试 行)》(连职称办〔2020〕1号)执行。其中,符合水利专业 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 按正常申报渠道报水利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 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 (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对应工作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 〔2019〕183号)精神执行。

  (四)继续教育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 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 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网打印),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 重要条件。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 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 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 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 使用。

  (六)2021年评审未通过者,2022年不能提供有效反 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 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处分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文 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人员按程序报相关部门申报初定, 不符合初定条件的,正常报送申报材料参加评审考核。申报 人报送纸质材料前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同时按照要 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一)初级职称 

  1.归口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1)《连云港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打 印件1份及数据备份(EXCEL格式),纸质件须加盖归口申报 单位公章和所在地职称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单位须加盖本单 位公章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缺一不可。(东海县、灌 云县、灌南县、赣榆区由县、区职称部门负责考核,不再报 送市水利局).

  (2)所在单位为申报人员出具的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 术工作(所在岗位)的证明。

  (3)信息填写要求: "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写为“xx县(区)xx水利站",直属单位填写为“连云港市xx 管理处",工作单位不能为行政机构名称;所有文字间不留 空格;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xxx.xx"(如 2022.05);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证明按《连云港市申 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中人员姓名顺序装订,未 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接受报名。

  2.申报人员报送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中专学历人员提交近6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大专 学历人员提交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表、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的人员提交近2年个人年度考核表、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以上的人员提交上年度个人年度考核表,提交复印件1份, 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凡通过学信网可以查询学历情况的,申报人员只 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要求有效期6个月),不能查询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4)规定申报年限内《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及其他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5)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请各单位 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照片统一收齐后,照片下方注明姓名,用 信封装好后上报。

  (二)中级职称

  1.归口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1)《连云港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打印件1份及数据备份(EXCEL格式),纸质件须加盖归口申报 单位公章和所在地职称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单位须加盖本单 位公章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缺一不可。

  (2)所在单位为申报人员出具的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 术工作(所在岗位)的证明。

  (3)信息填写要求: "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写为 "xx县(区)xx水利站",直属单位填写为"连云港市xx 管理处",工作单位不能为行政机构名称;所有文字间不留 空格;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xxxx.xx"(如 2022.05);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证明按《连云港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中人员姓名顺序装订,未 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接受报名。

  2.申报人员报送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

  报表》一式3份(系统生成、用A3纸小册子方式双面打印, 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2)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 简介表》(A3)一式11份。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4)申报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员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6)申报人员近四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7)申报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报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9)申报人员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复印件).

  (10)论文、著作要求: 申报人员对照《资格条件》中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 术水平有代表性的主要材料作品(有关复印件).如发表论 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请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以上(3)-(10)项只须申报1份,除(4)外报送材料时需提供原件证明材料。

  (11)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如下: (3)-(10)项合并装 订为1册(首页加贴目录),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装入一个档案材 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12)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认真审 核申报材料,凡有原件务必退还本人。

  (13)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请各单位 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照片统一收齐后,照片下方注明姓名,用 信封装好后上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职称申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逐 级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 全的不能上报。

  (二)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 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未按照要求上报的材料一 律不予接收。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查后,应汇总填写《省水利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基础内容。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 61号文件有关规定,助理工程师考试费用80元/人;工程师 评审费为200元/人,考试费100/人,合计300元。

  七、考试、评审有关问题

  初级职称继续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工程师仍采用 考试与专家量化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初级职称考试将 同时进行。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考试、评审等 工作。考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水工 建筑物》。

  八、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称申报工作职责,坚持谁签字谁负 责、谁审核谁负责、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原则。 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申报材料并通报其 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 的予以取消,同时视情节轻重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个人信 用相关联。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 或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 严重的,按照《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连云港市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规定,提请纪检监察部 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连云港市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览表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

  6.评审材料目录

  7.申报材料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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