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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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扬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且 符合要求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决拥护中国 *** 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 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 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献身精神,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 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三)学历、资历要求
1、本专业及相近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第二学 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 年(工程类硕士学位满1年);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 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非本专业及相近专业: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硕士 研究生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同时取得助理工 程师资格后满4年。
3、根据市职称办文件精神,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 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 一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
4、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获得 *** 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四)破格申报要求
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规定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 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规定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 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
1、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三 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证书为准).
2、省(部)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1项以上的 主要完成人(以相应证明文件为准).
3、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 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二、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1、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申报人登录江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人事人才-职 称评审申报(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 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与申报 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2、《扬州市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 况简介表》(见附件1)一份及Word电子版。
3、《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见附件2)个人填报、单 位汇总上报Excel电子版。
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5、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 文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 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 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 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 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6、提交论文、著作或实例。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8、提交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和 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最近的缴纳单 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9、《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 料(平均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 可以累计计算).
10、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要求
1、上述报送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 顺序编码装订成册并编制分册目录。材料袋正面贴有《申报 材料目录》(见附件3).
2、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 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 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译著以及季刊杂 志只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 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 单位盖章。杂志应附原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 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 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书、奖状) 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 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 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 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 证明等。
3、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 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一般可分为五部分: 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 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 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说明符合 《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的 哪些条款。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
(学科)"栏(应与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送审专业"、申 报材料目录、简介表"专业类别"栏一致)要填写准确,报 送材料内容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船舶与海洋工 程专业职称分设结构物设计与制造、动力装置与设备、电气 与自动化和科技管理四个子专业).
5、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31日,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 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6、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 一寸免冠照片1张(近期、未使用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 明单位、姓名),可和社保缴纳证明、公示证明一起由各单 位另行汇总报送。
三、报送程序
(一)申报
申报个人对照《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 件(试行)》,符合要求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 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审核
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核实,严格审查原件, 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 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材料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注明公 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随申报材 料一并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 工作。学历、资历要符合要求;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 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务必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局一律不予受理。
各单位的报送材料由各县(市、区)工信局统一受理, 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盖章、汇总,经各县(市、区)职 称办复审盖章后,按照时限统一上报。
(四)评审
在市职称办的监督指导下,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 工信局上报的申报材料适时组织评审。
四、有关事项
(一)相关文件及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中级职 称工作的通知》、《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 件(试行)》、《扬州市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申报材料目录》、《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 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可 从扬州市工信局官方网站(http://gxj.yangzhou.gov.cn/) 下载中心下载,压缩包名称: 2022年扬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 中级职称申报。
(二)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书面申报材料 请于8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汇总表、申报材料及照片报送 扬州市工信局,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三)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 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申报人员每人收取评审费 30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前统一缴清相关费用。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西大楼406室
*** : 87872333 传真: 87867733
联系人: 朱海风
电子邮箱: zhf_jmw@yangzhou.gov.cn(电子文档各单位 汇总后可打包压缩发送至此电子邮箱)
附件:
1、《扬州市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 况简介表》
2、《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
3、《申报材料目录》
扬州市工业种信息化局
2022年5月I6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hrss.yangzhou.gov.cn/yzsrsj/zcpw/202206/8b3c6ee3e4734ee6a8adca9315bf68e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