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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新创业人才职称“直通车”认定和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52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53号)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人才职称“直通车”认定和评审
1.申报对象:在我县工作并符合申报职称“直通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 9月18日;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9日。
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
1.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我县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的人员,其中自主评价申报对象为我县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
2.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9月4日;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
3.企业自主评价:企业自主评价按照《关于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企业自主评价(试点)申报和管理的通知》(丽人社〔2019〕127号)执行,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于2022年8月31日前向县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系统申报。
为贯彻落实省职称改革精神,创新创业人才职称“直通车”认定和评审、企业工程职称评审统一实行系统(“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 *** t.zj.gov.cn)申报,申报前务必细读申报操作流程。申报计划如下:
①“直通车”认定和评审通过“2022年度丽水市创新创业人才职称“直通车”认定和评审申报计划(评审计划编号2022-00576)”申报;
②企业工程中级评审通过“丽水市2022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计划(企业建设工程人员申报)(评审计划编号2022-00575)”申报;
③企业工程初级评审通过“遂昌县2022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计划(企业建设工程人员申报)”申报;
④企业工程自主评价申报渠道另行开通。
(2)纸质申报。
创新创业人才职称“直通车”认定和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完成网上缴费一周内、企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26至2022年9月28日,未经过网上申报审核通过或规定时间以外申报的均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接收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6号403室,联系 *** 8520352。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以丽人社函〔2022〕52号、丽人社函〔2022〕53号文件为准。
(联系人:王彦 联系 *** :0578-8520352)
附件:
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新创业人才职称“直通车”认定和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52号)文件及附件.pdf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53号)文件及附件。.zip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