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江苏省智能交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申报评审政策,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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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评审政策

2022年全省智能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评审政策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智能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 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 40 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 号)以及《江苏省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 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9〕7 号)执行。

  (一)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退役调入转入省直企事业单位从事智能交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江苏省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其在原单位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智能交通工程中级职称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智能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按 照《江苏省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 号)要求执行。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2019〕183 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智能交通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