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微信号:Zhcm_33lu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根据省人社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 号)提出的要求,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就报送 2022 年度全市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 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报送2022年南通市纺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纺织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 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 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 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对象指南通市企事 业单位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今年纺织工程高、中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 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中的网上办事大厅-- 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专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申报表》,准备申报所需的网上系统材料和书面材料。

  (二)按属地原则进行书面材料报送。

  1、各设区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向当地人社职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报送。

  2、县(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经县(市)人社职称主管部门初审后,报设区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

  3、南通市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送审。

  (三)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审查各种证件材料时,应核查原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纸质材料要求

  1. 经县(市、区)和市、厅(局)职称主管部门等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一式3份;

  2.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A3纸单面打印;

  3.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4.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 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 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 任现职以来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 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6.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复印件)。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继续教育(近三年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等证明材料(原件);

  7. 所在单位公示或推荐材料(原件)。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评前审核、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 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二)工程师纸质材料要求

  1. 经省直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的)一式 3 份;

  2.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 10 份,A3 纸单面打印;

  3.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4.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 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复印件)。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材料、继续教育(近三年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 72 学时)等证明材料(原件);

  6. 所在单位公示或推荐材料(原件)。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7.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材料装订要求。

  为方便审核申报材料,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和工作效率,除明确要求散装的申报材料外,其他成册申报材料需按要求装订,说明如下:

  之一分册装订顺序:

  1. 目录;

  2. 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单位公示、推荐材料;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 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 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参加相关业务

  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

  7. 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8. 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第二分册装订顺序:

  1. 目录;

  2. 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3. 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

  4. 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材料

  (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材料,技术标准、产 品研发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 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分册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不需要装订。每分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 各分册装订成册后集中在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应有完好的封 面。相关申报表格及有关政策,请在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官方网站“职称申报”栏目中下载,网址为 http://www.jstes.com。

  五、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

  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 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 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认真执行省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21〕16号)等相关文件。

  (二)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号)的规定,在纺织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 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纺织工程专业职称。

  (三)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 审的,需向江苏省职称办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 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 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

  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 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7月25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7月31日前,逾期将不接受报送、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送地点:南通市纺织工业协会(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908办公室)。

  联系人:焦念祖 杨潇潇 *** :0513-85125233

  原文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pstzfb/content/63895ffe-beb5-4439-be08-7a920d3bea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