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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职称办同意,我市2022年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7-10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精神,民营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只要总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符合要求、且具备助理级职称即可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三、申报流程
(一)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注册,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签字)后报送至相应的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材料复印件上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单位工商注册证书扫描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保证明或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
3.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个人承诺书;
4.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用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中缝装订);
5.简介表:一式8份(A3纸打印);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整理),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扫描件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
7.现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等;
8.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9.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10.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2.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 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3.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上述材料除4.5项单独报送外,其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5月5日-7月31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8月1日-9月15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文件《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 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精神,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00元,评审对象需进行面试答辩的,每人加收面试答辩费100元。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安市职称办(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西楼 415室)。
*** :0513-88926280 *** 群:330890673
附件:海安市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
海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原文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jpstzfb/content/319ff91b-6725-4e1e-8e81-950051294f23.html
海安市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