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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关于做好2022年泰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 传和统战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以及全省2022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评对象范围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参评对象为全省各类 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 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 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 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 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

  (一)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 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申报人员按照要求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web/cdsu/rcfw/gr)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 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请用 A3 纸打印,用骑马钉装订,须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市、区职称 部门审核盖章),与《申报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4月28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 20日。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三)申报人员提供《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1份(含Excel电子版,不须装订).

  (四)申报人员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该卷宗从《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页起,按顺序编上页码, 并将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具体反映申报人员 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卷宗材料如下。

  1.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2.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高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5份(请用 A3纸复印后盖 章,其中1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3.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 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提供任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单和2017-2022年期间 5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 件),同时须参加省委讲师团网上教育并达到140课时。

  6.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8.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9.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 考核评价材料原件。

  10.任期内的案例分析报告2篇。

  11.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作品数量提供).

  12.任期内本人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13.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彰的通报材料(证书)复印件。

  14.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15.设区市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材料情况证明。

  三、关于申报评审要求

  (一)根据苏职称办〔2022〕29号要求,申报人应当按 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符合申报(含破格申报)高级 职称资格条件的,必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高评委会评审,不得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 称考核认定。业绩成果高于相应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且作 出重大社会贡献的人员,可根据泰职办〔2022〕5号相关要求 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二)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正常申报。

  (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 复印件要清晰并方便评委审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 料(含复印件)的真实性、时效性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同时 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区) 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及市直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材料原 件,,并在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和正常程序报送。

  (四)根据苏职称〔2021〕45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参 加评审未通过的正高、副高申报人员,今年继续申报评审,申报材料须增加申报资格条件相对应的新成果。

  (五)根据省人社部门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 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 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 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 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六)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评委会的评审结果经公示无 异议后,评审结果由省委宣传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 合发文公布。申报人自主上网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评审材料申报联系 *** : 86886126;联系地址: 泰州市委 宣传部干部处(泰州市 *** 主楼915室)。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rsj.taizhou.gov.cn/art/2022/4/28/art_34047_3337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