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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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盐城市职称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复核

2022年盐城市职称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复核

  1.初定(考核认定)职称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复核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各县(市、区)职称办受理。

  2.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及其他申报评审材料按隶属关系,市直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市职称办负责复核;县(市、区)申报评审材料,由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职称办负责复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受理范围报送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等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复核、汇总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填写《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4),在规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报市职称办审核推荐。同时发送电子表格(Excel格式)到市职称办电子邮箱:ycszcc@163.com。

  市职称办受理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职称办、市直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报材料分系列(专业)汇总报送市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结果公示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须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发文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