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 ***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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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省重新修订后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我省制定印发的各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均可从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zj.ychrssfw.com/)查询下载。
(二)职称制度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制度衔接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落实好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对已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按照相应等级资格条件,申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3.已取得我市乡镇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转评相应系列(专业)的中级职称。
原文网址:http://yc.zgzc.com/detail/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