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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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常州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规定的时间,完成 *** 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提交, *** 申报时间结束,申报平台就将关闭。核认定。
职称申报审核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职称受理点初审。辖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职称受理点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省、市两级人社部门复核。复核后,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职称受理点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复核通过人员的基本信息须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职称受理点的网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常州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安排表:20220330161512_37733 (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