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直属各单位、市级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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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务局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将于 2023 年5月开展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市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相关申报条件,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为水利工程领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三、报送材料

(一)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以下简称《评审表》,详见附件 1)一式 2 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2.《推荐评审水利水电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详见附件 2)一式 2 份。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1份放入评审材料资料中装订成册,1份单独报送。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 A4 纸单面。

4.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更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5.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全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复印件(全日制教育学历、工作后在职教育学历等) 、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

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 1 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7.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要求:论文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论著报送原件。技术报告,要求: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7.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 3)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放入一个资料袋或者文件盒中,《一览表》可靠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除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册子之一页为目录,册子内容顺序要与目录顺序一致,即: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资格证、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培训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料等。2 页以上复印件请双面复印。

   (二)具体承办单位(部门)报送材料

《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详见附件4)纸质、电子版各 1 份。要求:统一用 Excel *** ,请勿合并单元格或拆分单元格,由具体承办单位汇总填写,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纸质、电子版 1份。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5)1份。

四、强化职称申报评审核查追责

市水务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 进一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推荐的,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应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申报人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相关情况。

五、有关事项

(一)规范申报行为。各级证书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各级聘书主要证明申报人员曾被聘任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累计年限。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以2023年5月为截止时间。

(二)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评审政策

的学习、宣传和解读、解答,指导职工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

引导职工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职能职责。严格按照

职称申报规定,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同意推荐的,将《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职责。各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

坚持标准条件,为职称评审把好审核关。梳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及具体填报要求,提升申报工作质量。

(四)材料报送事项。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市水务局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清退《评审表》,其他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将在“普洱市人民 *** ”(http://www.puershi.gov.cn )的“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欢迎查询和监督。

报送地点:普洱市水务局四楼410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思茅区民航路18号)联系人:姜玲、刘天荟,联系 *** :2123075。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登录电子邮箱自行下载,电子邮箱:zpwb2123075@163.com,密码:2123075。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2.推荐评审水利水电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3.评审材料一览表(请贴于材料袋封面)

4.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5.单位承诺书(样本)

 

 

普洱市水务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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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252K][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3:普洱市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25K][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推荐评审水利水电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44K]
[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4:普洱市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30K][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5:单位承诺书  12K]

 

原标题: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s://www.puershi.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019-/2023-0307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