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报送2022年度潍坊市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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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工信(经发)局,市工艺美术协会各分会、各专业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 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 2022年度我市中、初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 号)规定执行。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5.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1.2022 年度山东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文件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按照《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工艺美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轻联人〔2021〕52号)规定执行。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 5 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申报流程

2022 年度工艺美术职称材料申报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填报。

(一)申报人员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报至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二)请首次呈报的单位及时向“潍坊市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申请工艺美术的申报路径,并要求下级各审核单位依次向上级申请路径;以前年度已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和单位之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重复注册、建立。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申报平台据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单位推荐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 *** 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 *** 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呈报单位应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组织申报人员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生成,A3 纸型、双面打印,一式 5 份,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部门签字盖章),并填写《申报人员花名册》(需加盖呈报部门公章),一并报送。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和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评审工作安排,请各呈报部门于 2022 年 11 月15-20日之前将平台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如需要邮寄材料的,请务必提前联系并写明寄件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安全。

(二)如有委托评审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请各县市区人社局一并报送。

(三)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 号)执行。初级100.00/人,中级160.00/人。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职称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报送地点:潍坊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六楼轻纺科(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80号)

联 系 人:陈子亮

联系 *** :0536-8859175

 

潍坊市工艺美术协会  

联 系 人:邢顺建

联系 *** :13563668833

 

附件1: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

附件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附件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附件4:潍坊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艺美术中、初级花名册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1日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2年度潍坊市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jxw.weifang.gov.cn/55331/1580004620724473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