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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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即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36号)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我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00。

  • 申报范围

1.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

2.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职称。

4.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有关政策

1.申报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所要求具备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等要求,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专业,按照新出台的标准条件执行,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新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公布。工程技术系列相关文件及标准条件参见附件1。

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技术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时,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2/3),由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和审验。“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继续教育负责科室:区人社局培训考试科(即墨区振武路496号K楼809房间),联系 *** 0532-88551734。

5.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职称,按照《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6.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有关规定执行

7.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8.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9.青岛市外评审或认定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称,调入我区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方可申报相应职称。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申报 *** 流程

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人事劳动隶属关系,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

系统路径建立:单位与主管部门建立路径,主管部门与呈报部门建立路径,呈报部门与评委会建立路径(“职称申报路径申请”--“评委会路径申请”中搜索“青岛市即墨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或“青岛市即墨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与相应级别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企事业单位若无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则用人单位直接与评委会建立路径。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

(二)用人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将公示情况形成公示报告、从系统导出申报人员花名册(单位盖章)随评审表一同报送。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资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初级通过系统上报到“青岛市即墨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中级通过系统上报到“青岛市即墨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四)区工程初级、中级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工程系列评委办事机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区工程系列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即墨政务网”--“政务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示。

(五)送交材料及测评通知要求

1.经工程系列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连同申报人员花名册(从系统生成A3纸打印后盖章,可缩印)、单位公示报告、评审费,报送至主管部门。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企业单位若无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则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处均盖企业章即可)。在工程系列评委办事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申报人员花名册(从系统生成A3纸打印后盖章)、单位公示报告、评审费报送至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即墨区振武路496号K楼818房间, *** 0532-88551362)。

4.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00元;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60元。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为简化收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请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提前将收取的评审费存入银行卡中,报送纸质材料时现场扫描青岛市非税收入系统生成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实现网上缴费,不再收取现金。

5.评审结束后,返回评审通过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各呈报部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6.今年我区继续对申报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测评,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即墨人社官方网站(“即墨政务网”--“政务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jimo.gov.cn/zwgk/bmxxgk/rsj/zdgk/gggs/)。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职称工作的宣传、指导,做好组织发动;各主管部门(单位)应抓好对本部门范围内的职称申报、审核和督促工作。

(二)压实申报责任。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区工程技术中评委、区工程技术初评委办事机构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全区通报,提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工程技术系列相关文件及标准条件

2.六公开监督卡

3.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工程技术系列相关文件及标准条件.rar

附件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x

附件3: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docx

 

 

原标题: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ww.jimo.gov.cn/zwgk/bmxxgk/rsj/zdgk/gggs/202210/t20221013_64476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