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关于报送2022年度林业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大企业: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2022年度市直林业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市直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从事林草资源调查规划与监测评价、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森林培育、景观绿化、林产工业、林业勘察设计、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遗传育种等专业的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3号)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8日,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以单位形式报送至市林业和绿化局1307室,不接受任何个人报送材料行为。请呈报单位在规定时间网上提交材料并安排专人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流程及填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报职称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或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注册后,在办事服务栏内搜索“职称评审及核准备案”事项点击申报。

2.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填报的科技成果、论文(著作、作品等)、发明专利、制定标准、审定(认定)品种或获得的品种权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申报材料包括的论文、奖项、课题成果等截止到2022年10月28日,工作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上传附件的名称应与主要内容保持一致。《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本单位《下达推荐评审岗位通知书》(仅事业单位

申报人员上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应上传到其他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

2.申报人所在单位需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并填写《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3.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要求做好申报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按要求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证明》及《推荐排序表》。

4.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排序”须严格按照单位出具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的排序填写。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要认真申核网上和线下申报的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签署“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意见,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三、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1.本次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8日。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以单位形式报送至市林业和绿化局1307室,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行为。另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4份(A3纸型,须从系统导出,双面打印,“诚信承诺书”栏目由申报人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禁止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证明》1份。

3.身份证、社保参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经单位审核盖章)、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其中论文/著作、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项)等材料均留存复印件1份(注:需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其中,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 .cdgdc.edu .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认证报告》1份,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单位人事部门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4.《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1份,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提交本单位《下达推荐评审岗位通知书》复印件1份;其他证明材料。

5.申报人员有行政职务的,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的,提交《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规定的审批手续复印件1份。

6.有学术或社会 *** 的,提交证书或 *** 文件复印件1份。

四、其他

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规定,申报评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00元、160元,由初级、中级评委会所在的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全部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 *** :0632-5396622

附件:1、从事林业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3、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4、其他附件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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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林字〔2022〕40号-关于报送2022年度林业工程初中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x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2年度林业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slyhlhj.zaozhuang.gov.cn/lyzx/tzgg/202210/t20221019_1543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