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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经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 *** 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 *** 机构或所在镇(街道)申报。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我区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从事节能工程、汽车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信息、机械电气、设备动力、化工工程、食品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设计、广电工程、质量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标准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标准条件
1.工程技术初、中级专业(除质量工程)及广电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附件6)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申报本系列职称水利工程、自然资源工程、交通工程等人员请参照省市相应评审标准申报。质量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附件7)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
2.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申报由我区组织的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应提供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情况。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二)有关政策
1.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等规定执行。 *** 援疆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2.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执行。
3.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申报参评相应级别的初中级职称,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办发〔2020〕50号)执行。
5.按照市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专项行动方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6.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7.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采取 *** 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具体操作可参考《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附件5)。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
1.申报人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淡化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每类限填不超过3条。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与现从事专业无关和无原件的作品,同一成果或事由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认定更高奖,不重复认定;同一论文、著作或课题已经获得成果奖并作为奖项申报的,不能再作为论文、著作或课题项目单独申报;获奖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课题时间填写结题时间,专利时间填写专利证书落款时间,论文著作时间填写出版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
3.事业单位学历、工作经历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果为准。
4.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应与本人档案相关情况一致。“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考核确认资格的以职称主管部门核准时间为准。以职业资格申报的,“获得资格时间”以职业资格生效时间为准。
5.《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仅事业单位上传)《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栏目上传,并请规范命名。
6.材料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并于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威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二)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 *** 机构或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呈报部门呈报
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1.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各呈报部门请及时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工程技术”职称系列的申报路径。
(五)补充完善材料。
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申报人员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四、评审评价方式
按照创新职称评审评价方式的有关要求,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拟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评价;工程技术中级职称拟采取答辩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全面科学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答辩成绩将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参考。具体组织时间及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评审结束后,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后发放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
六、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 *** 令 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 纸型正反面打印,5份原件,5份复印件)。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 份。
3.《申报人员花名册》1 份(系统生成)。
4.《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1 份。
5.《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1 份。
6.《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1 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
7.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事业单位提交,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8.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意见书,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9. 著作或教材的原件及其佐证材料等。
除此以外不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八、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职称评审材料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纸质申报材料和系统申报材料同步收取审核,请各呈报部门进行网上路径申报及资料上传等操作,于2022年11月25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报。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
报送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经济运行科(2016-2室)。
联系 *** :0631-5977756 5980069。
附件:1. 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2. 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 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
4. 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5. 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
7. 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2年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www.eweihai.gov.cn/art/2022/10/21/art_44991_3079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