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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当符合《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要求,其中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水利工程须对照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严格按照所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要求的学历、任职年限、能力、业绩成果、论文等各项标准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在含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在含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马鞍山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三)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网上申报,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经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审委员会逐级进行审核、申报。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ah.gov.cn/),在“资讯中心” 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选择 “职称申报”,跳转进入登录页面。 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 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帐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1.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可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各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申报人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申报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
(1)提供的论文、论著、业绩及获奖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资格以来的情况。
(2)论文、论著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
(3)技术报告、工作总结须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证明任职周期内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和指导一般性技术工作,参与处理所从事专业范围一般性技术难题。
(4)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
(5)继续教育学时需提前经人社部门审验合格,分年度上传,加盖审验章的页面最后单独上传(上传继续教育证书对应页面时请在空白处签署本人姓名)。
5.《单位公示证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表,并由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原则上均为原件扫描上传,个别原因需上传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印章并说明原因。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材料报送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可经申报系统自行导出打印,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与评审表所贴相片为同一底板)。线下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至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待评审通过后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交至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保管。
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携带《2022年度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进行登记。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11月28日—12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含山县人民 *** 西三楼316(经信局办公室)
联系 *** :0555-4311222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通知到位, 认真做好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组织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二)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
五、评审费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 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初级 100 元/人。
附件:
1.《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 号)
2.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含山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表
5.2022年度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文本下载: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32.0 KB]
文本下载: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1.7 MB]
文本下载:附件1:《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pdf [2.1 MB]
文本下载:附件3、单位公示证明.docx [13.4 KB]
文本下载:附件4、含山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表.doc [25.5 KB]
文本下载:附件5、2022年度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20.5 KB]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s://www.ahhs.gov.cn/xxgk/openness/detail/content/6359f758886688e6708b4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