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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湖北省林业高级(含正高)和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林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省林业高级(含正高)和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渠道
(一)申报范围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范围为在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林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已下放评审权限的市、开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范围只限省属企事业单位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退休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
(二)申报渠道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2.聘用或人事 *** 人员申报程序比照本单位纳入岗位管理人员开展,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 *** 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由人事 *** 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可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3.中央在鄂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委托评审后可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其中高级职称由主管部门提出委托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按程序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19〕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详见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申报评审条件”)
三、有关政策要求
(一)非公有制单位人员、自由职业或者聘用(人事 *** )人员,提交本人从 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二)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主系列为林业工程专业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
(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 *** 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审核后, 报我办复核。
1.从严控制破格申报。原则上申报中级职称不予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对资历不进行破格,即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任职年限按满实足年限计算。从严控制学历破格。
2.严格控制平级转评。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职称系列与现申报职称系列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四)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我省 ***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及援外、 *** 、援疆、援青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对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20年--2022年度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无须提供证书,申报系统自动比对)。
(六)报送的业绩材料要详实体现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择优报送本专业论文、科研成果代表作。非本专业或在增刊、内刊上发表的材料及未正式刊登,在期刊的预约稿、印刷小样和录用证明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
(七)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报程序
2022年度申报林业专业高级(正高、副高)和省直林业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均采取 *** 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个人登录“http://59.175.218.201:8501”,从上述网址进入申报系统,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用人和主管单位登录“http://59.175.218.201:8502”,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回至个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市州职改办、人事 *** 机构集中统一报高评办。
(三)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请见附件1。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申报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推荐时, 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结果须在单位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 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 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三)严格逐级申报送审核查制。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应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凡在审核复查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各地材料统一由市、州职改办审核造册报送;省直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造册报送;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 *** 机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和评审结果均在湖北省林业局官网上公示。
六、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1.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16日(截至17:30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审阅的业绩材料计算时间均以 2022年11月16日为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后的业绩材料,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的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110号)
4.联系人及 *** :贺辉;027-59109601
5.临时 *** 群: 376225164,从第二周开始每天在群中公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可搜索群号或扫码入群。
七、政策咨询
湖北省林业局职改办 027-87698320
八、附件
1.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清单、要求
2.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诚信承诺书
4.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仅破格类申报者提供)
5.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核表(仅转评类申报者提供)
附件:
- 附件1.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清单、要求.docx
- 附件2.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docx
-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 附件4.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 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核表.xls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2年度湖北省林业高级(含正高)和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s://lyj.hubei.gov.cn/zfxxgk/zc_GK2020/qtwj_GK2020/202210/t20221027_43736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