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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示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审核上报时间
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10月(其中省、市高评委及市中评委的按照其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具体收取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安排审核准备工作。
二、申报范围
(一)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人事 *** 机构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含档案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公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4.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 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 *** 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 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5.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6.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7.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照区人社部门公布的推荐晋升数额进行申报。
8.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二)材料要求。
2022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填报(往年已经注册的单位或个人不用重新注册,可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符合申报系列(专业)要求的继续教育情况。
四、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和公示工作。 *** 、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对职称申报、推荐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2.关于报送2022年度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材料的通知
附件2关于报送2022年度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材料的通知.doc
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链接:http://www.dingtao.gov.cn/art/2022/8/23/art_19939_10312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