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就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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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业绩考核和论文要求

2022年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业绩考核和论文要求

  业绩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称职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论文要求

  论文不少于3000字,报送的已出版论文(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已刊登)必须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或以之一作者撰写的,合作撰写的论文,合作者不得多于3人(包括作者本人)。报送的未出版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申报人工作、岗位、专业密切相关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符或相近。论文应前有摘要、关键词,后有参考文献等应符合论文基本结构框架。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送论文”的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2、技术总结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教材、毕业或学位论文、项目(工程)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均不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提交,但可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3、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所有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出具相似性检测报告供评委评阅。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4、提交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以JPG格式上传),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