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本市人工智能先导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论著论文/技术总结要求重点通知如下: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申报论著论文/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受聘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著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2篇(含)以上,选定1篇为主送,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独立或以之一作者撰写(合写一般不超过3人)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论文。提交的论文:(1)不可将学位论文作为职称论文报送;(2)若报送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以中文内容为准;(3)《通讯作者》系论文一种形式,合作撰写人数不限,不限排名,但不能用于“主送论文”,(4)提交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在申报平台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
3、以技术工作总结替代专业技术论文,应是本人承担的科研、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独立撰写不少于3000字。提交的技术工作总结:(1)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2)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3)为确保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项目的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4)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5)不可将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作为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评委会将通过中国知网对所提交的文章进行重合度检测,若有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查重”的,可将报告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