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上海水务海洋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水务海洋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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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论文(论著)/技术工作总结要求
应报送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技术工作总结或工程技术专业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时,应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申报系统上传刊物的封面、目录和刊登论文内容的PDF版本,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
(2)外文撰写的论文,同时提供中文译稿,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3)学位论文、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4)职称申报系统提交的论文应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将不予受理;
(5)提交的论文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2)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
(3)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4)提交的技术工作总结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3.参与编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论著,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注:网上文章文件命名格式:篇名_作者,文章正文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主审论文或副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