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和《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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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论文、单位工作考核和公示要求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论文、单位工作考核和公示要求

  申报论文

  申报者需交一篇评聘助理工程师以后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为评审材料,且是独立撰写。论文格式须符合论文基本结构框架。学历或学位论文、项目说明书、工作流程、产品说明、工作小结、工作手册、工作指导书、行业标准、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等不能作为申报论文提交。论文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论文如有发表的,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及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申报者提交多篇论文的需确定其中一篇作为“主审论文”。若提交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评审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 *** “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单位工作考核和公示要求

  聘任助理工程师以来的业绩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请在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前公示,且公示结果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