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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拱墅区职称公示,2022年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拱墅区职称公示,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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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转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拱墅区职称公示的通知》(浙卫办〔2021〕44号)精神,现就我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2、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3、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4、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5、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6、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7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6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4年,可报考主治(管)医师或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可报考主管护师;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三)其他

1、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

2、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3、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变化

1、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三、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考点、省直考点和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 *** 所在地,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省直考点设在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108室)。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填报的信息中除报考科目以外,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并自动确认,不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历史考生是指报名参加过2021年度考试的考生,不包含缺考、违纪考生。

(五)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在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现场确认。在2021年12月21-31日期间,考生须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应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3.考试缴费。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15-25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4、全省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七)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2年1月14-20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八)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纸笔考试:50元/人/科。

四、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9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其中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8个专业的4个科目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三)我省设置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五、考试时间

六、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1-1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军队考生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考区、考点报名咨询 ***

考区:0571-87567831、87567833、87567812

省直考点:0571-87567831、87567833、87567812

浙江大学考点:浙大及附属医院考生请联系所在医院人事部门

杭州考点:0571-85456079

宁波考点:0574-87295659

温州考点:0577-55570357

湖州考点:0572-2760197、2760185

嘉兴考点:0573-82067603

绍兴考点:0575-88000185、85163360

舟山考点:0580-2555156

金华考点:0579-89103982

衢州考点:0570-3089932、8870308

台州考点:0576-88536397

丽水考点:0578-2618868

附件: 2022年浙江考区卫技考试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表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拱墅区哪里有公租房”

位于拱墅区祥符街道长青嘉苑小区拱墅区职称公示,共计20套,具体详见房源清单。

申请对象

申请承租孔家埭大学生人才公寓一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须在拱墅区工商局登记注册,且为2010年度纳税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申请承租人员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

(三)申请承租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申请承租人员及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内无住房(包括现有和已 *** 的私房、公房、 *** 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等);

(五)申请承租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

家庭人口数与配租房源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

本次配租房源为三居室成套住宅,其中1-5层朝南2间、朝北1间,6层朝南2间、跃层1间(按朝南房间标准配租)。

(一)2位单身人员配租成套住房中一个房间(其中朝北房间配租1位单身人员)拱墅区职称公示

(二)2户已婚未带子女家庭配租一套成套住房;

(三)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一套成套住房。

申请流程

本次申请须由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到拱墅区建设(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领取表格。4月1日至4月8日(日常工作时间,下同),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在拱墅区建设(房管)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申请表、公示表等相关表格和资料。

(二)组织公示。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汇总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填写公示表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单位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材料。4月 15日至4月19日,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在日常工作时间将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表、本单位需求清单、单位营业执照、单位纳税凭证等申请材料递交至拱墅区建设(房管)局一楼办事大厅。

(四)资格审核。拱墅区建设(房管)局对各申请承租人员所在单位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拟承租人员确认准租资格,进入配租程序。

配租流程

(一)配租工作由拱墅区建设(房管)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承租人员所在单位及承租人员需凭选房结果确认单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寓经租管理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三)配租工作结束后,拱墅区建设(房管)局将配租结果报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备案。

租金标准

孔家埭大学生人才公寓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暂定13元/平方米·月,上述租金标准含物业管理费。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拱墅区建设局受理地点:香积寺路187号拱墅区建设局房产服务大厅,咨询 *** :85371615。

拱墅区职称公示,拱墅区 公示

2022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公开 *** 人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 *** 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无 为您整理了 *** 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 *** 单位

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主要承担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公路水运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以及其他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二、 *** 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 *** 1个岗位共3人。

岗位名称、 *** 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 *** 计划表(附件1)。

(二) *** 对象

*** 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7月31日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 *** 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本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 *** 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本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体检机构认定。本次 *** 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 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 *** 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6月6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 *** 网报平台()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6月8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上网()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 *** 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 *** 人数直至取消 *** 计划。取消 *** 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须在2022年6月27日-7月1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不保留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准考证(下载打印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2门考试科目(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2门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并列者均进入)。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根据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网站公布的入围面试、资格复审通知,面试前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按笔试、面试成绩的规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 *** 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以 *** 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 *** 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 *** 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 *** 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 *** 单位网站: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 *** )。

*** 过程有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 *** 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0571-83789730;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20482。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咨询

本次 *** 工作具体问题,请向 *** 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 *** :0571-8378961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拱墅区职称初定表打印要求

A4纸。个人及用人单位可在平台下载初认定资格公布文件,个人可在平台首页“电子证书下载”栏下载电子证书。用A4纸打印即可。相关附件材料(应原件扫描后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材料、杭州市参保记录、职业资格证书。

杭州市拱墅区商贸旅游局地址 ***

地址:塘河新村32号

23/K23

步行至公交拱北小区站 51米

乘坐23/K23路,在公交董家新村站下车 7站

步行至杭州市拱墅区商贸旅游局 437米

70/K70(区间)

步行至公交拱北小区站 51米

乘坐70/K70(区间)路,在公交董家新村站下车 8站

步行至杭州市拱墅区商贸旅游局 437米

一) 办公室

负责全局党务及机关行政事务。具体负责局机关文秘、文印、收发、档案、 *** 、会务、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综合治理、妇女计划生育、车辆管理、上报有关年度报表,宣传、教育、机关考核、基联会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科室成员:陈志雄、何时林、杨双华、徐宝龙、朱燕虹、饶军、陈亮

联系 *** :88085936 88086012

(二)商贸科(定点办)

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的管理、指导、监督、服务。组建行业协会及管理,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网点的规划;批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审核确定重点三产项目计划并组织跟踪实践和服务监督;负责指导全区第三产业(包括商贸、旅游、人才资源的开发,业务培训及专业人员的职称考核;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负责监督管理权区生猪和其他牲畜定点屠宰、批发销售,豆制品及熟肉制品加工销售的监督管理;"小点心"退路入室及"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工作;参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科室成员:张文忠、干建明、张莉、张力、江艳

联系 *** :88086011

(三)旅游科

负责全区旅游服务业的管理、指导、监督,规范旅游市场和网点开发布局;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对旅游项目的实施、跟踪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科室成员:何文芳、余建鸣、杜莉娜、金黎明

联系 *** :88083786

(四)第三产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第三产业运行情况分析;负责商贸旅游业务信息网站建设;负责三产数据、土地资源、商业用房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全区商贸、旅游服务业的统计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科室成员:夏沛利、张学军、王磊、沈丽

联系 *** :88071463

(五)特色街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商业特色街区管理培育工作,重点对石祥路汽车贸易街区、信义坊商业特色街、小河直街的管理、联系、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策划包装规划培育桥西直街、上塘路商务购物特色街、湖墅路金融商贸特色街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科室成员:章忠根、梅圆

联系 *** :88830839

(六)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本局所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房租、水电费的收缴和租房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土地、房屋有关权证的申报办理和局属企业的改制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科室成员:董荣法、周杭英

联系 *** :8883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