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专技人才政策常见问题解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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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进行异地职称确认

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2.如需人社部门确认,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职称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原件一份,同时出具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表或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当地 *** 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4)原职称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1份,军队转业安置人员提供任职命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1份;

(5)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3份;

(7)从中央驻皖单位调入我省地方工作的,还须提供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本行业(系统)或单位开展相应职称评审**的文件或依据。

 

原标题:专技人才政策常见问题解答(四)

来源:https://www.bengbu.gov.cn/ywdt/ztzl/msfwu/jylyu/cjwt/50010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