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怎么评工程师职称

各地不一样。这是陕西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一个文件,希望对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你有所帮助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转发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2009年11月27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函[2009]468号

厅直各单位、厅管各协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6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陕人社发[2009]16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企业,有关考试机构:

为了推进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创造、开拓进取,为了保持职称改革工作的严肃性和确保职称评定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有关职称改革政策进行重申、调整和提高,以促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特发布以下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

之一条 职称评定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明确设岗,推行岗位聘任制度。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方可申报晋升职称。未明确设岗的单位,人事部门不予审批职称。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任职资格而未达到聘任年限要求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晋升。

第二条 职称评定应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年终考核能够反映出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德、能、勤、绩的实际情况。申报职称必须与单位年终考核相结合,申报职称规定要求:

1、申报中级职称,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如近5年考核结果中基本合格1次,推迟1年申报;如近5年考核结果中不合格1次,推迟2年申报。

2、申报副高级职称,近7 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他年度为合格。

3、申报正高级职称,近7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第三条 职称评定工作应注重专业业务能力,申报高级职称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1、申报副高级职称,应胜任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任职期内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2、申报正高级职称,必须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能指导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任职期内至少有2篇作为之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单位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的前3名;在市级及市辖区级单位工作,获市、厅(局)级科技奖励2次以上,均为之一完成人;在县域单位工作,是当地学术带头人并在任职期内连续三年年终考核优秀。

②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工程)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或前2名完成人,项目通过验收,或已转化应用于生产实践。

③作为前2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

④对于专业技术有深入研究,独著完成20万字以上的著作1部,并得到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⑤负责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或具有发明专利,或具有填补我省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造,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3、测重学术研究的系列应对科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发表论文期刊要求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论文篇数、字数、质量应做更高的要求。县、乡单位专技人员论文条件可以降低要求,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科研能力和专业素质,取得相应的学分,并记入《陕西省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五条 除全国统一考试专业,国家规定任职年限要求外的其余各系列、各专业职称任职年限进行调整:

1、初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中级职称;

2、中级职称任职7年以上方可晋升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副高级职称;

3、副高级职称任职7年以上方可晋升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正高级职称。

第六条 为了既有利于鼓励专技人员不断学习,又要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质量,从今年起要求申报职称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学历,后取学历专技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要求其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专业岗位实践3年后参评;后取学历专技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要求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在专业岗位实践5年后参评。

第七条 高级职称取得一般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行业审核、专家评审、 *** 审批、单位聘任等诸多环节,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过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整个过程,原则要求:各系列收取材料的时间集中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取材料结束后,尽快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推荐的评委侯选名单上报省职改办,省职改办研究批准后尽快安排召开评审会议,确保在当年的11月底前结束评审,不搞跨年度评审。为了搞好评审工作和岗位聘任工作,规定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同志,不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八条 本次 *** 机构改革期间,对于从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和资历学历情况,参照单位同类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可以参加相应等级职称评审或职称考试。

第九条 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程序,今后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申报职称及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必须从各级人才市场进行申报、报名。

第十条 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各系列可以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在本意见基础上会同省职改办,出台更加详细具体、切合专业实际的评审条件。此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与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文件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 *** 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 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第十一条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第三章 职务设置和职责

第十二条 技术职务设置的原则、职务数额和各级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要在批准的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根据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和上级下达的工资增长指标确定,并制定出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应随着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三条 设置工程技术职务时,要根据生产、勘察、设计、研究、技术管理等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各级职务职责,建立技术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职责范围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要符合实际,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

第四章 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一般由单位行政领导或同行专家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提名推荐,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推荐的人员进行评议审定,提出具备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单位行政领导必须在经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是评议、审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的组织,其委员应由同行技术专家和担任较高技术职务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经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评审委员会应以民主的程序进行工作,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讨论通过,方能确认有效。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科学地评价被推荐的工程技术人员,审定任职条件,准确地写出考核评语。

第十六条 各地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组建,也可以授权确实具备评审条件的所属单位直接组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其委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知名技术专家或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并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第五章 聘任与任命

第十七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各级国家机关的技术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的技术人员颁发任命书。

事业单位的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三线、边远地区和不具备聘任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实行任命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任命制,每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在任职期满前三个月至六个月,单位行政领导要根据任务需要和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连任)或解聘(免任)的意见,并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 聘任或任命单位,对受聘或被任命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连聘或连任职务的依据。

第十九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对暂时未被聘任的技术人员,原单位要继续关心,区别情况,妥善安排。本单位安排有困难的,要鼓励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作用的单位去任职。待聘人员应积极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原单位要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待聘人员在尚未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以前,应做好原单位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干部离休、退休的规定。在这次技术职务聘任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凡符合高—级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先经过任职资格评审,确定相应技术职务后,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有关的工资规定,领取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第二十二条 聘任或任命各级技术职务的批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对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党政领导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认真掌握政策,注意维护聘任或任命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双方的权益。对利用聘任或任命之机打击迫害工程技术人员的,或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务的,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也应参照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特点逐步实行。

第二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国家经委备案。

中国人民 *** 系统的实施细则,由总政治部制订,并抄送国家经委。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家经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请问: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以下8大类的)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我市2010年报送建设、交通、园林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评审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建设、交通、园林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并取得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

⑷企业及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等(相应奖项)以上。

⑹取得地方(乡镇)中级2年以上,地方高级1年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专业工作年限按实计算到今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施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较系统地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市的优质工程项目、文明工地的主要技术骨干。

2.企业主要技术骨干,组织实施并完成一定难度的工程施工及管理(累计施工及管理过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单独负责过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层、多层工业厂房建筑;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3.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产品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或在技术服务中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积极引导所在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学管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效果较显著,每年都有QC成果,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5.地方骨干企业三级资质以上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在推进技术进步和提高工程质量生产中,取得经主管部门审查考核认可的成果。

6、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生产管理工作。

7、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工作。

8、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9、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10.参加起草或编制过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标准图集。

1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12.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13.获得县级以上科技进步(成果)奖的主要技术人员;

14.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科技人员或其他科技管理先进个人;

15.获得苏州市级以上明星企业称号或县级市、区先进企业(两年)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16.重视培养科技人员,在任职期间,培养指导下一级工程技术人员,成绩突出,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17、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18、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9、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效益。

20、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效益。

21、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22、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三)论文要求

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2.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技术报告、技术总结、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经专家鉴定)2篇以上。

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申报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省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 、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交费单、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经所在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规定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省、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工程造价专业怎么评中级职称?

1、造价工程师考试形式和内容、含金量不会改变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2、拥有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在企业内部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职级等同于中级职称,但不能直接领证或者以它为评中级职称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依据;

3、中级职称属于职级名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以及工作能力。考取造价工程师后如再想评中级职称,需单独按照评审规则评取。跟考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是两条线,互不影响,此处的中级应该是在造价工程师这条线上做了一个级别划分;

4、2016年取消造价员考试后,通过抓取各行业会议信息及领导讲话信息,对造价员考试的后续变动,现在有两种说法,之一种是改成助理造价工程师,但迟迟未动;第二种是改成二级造价工程师,但也还没消息,而现在官方又发布“造价工程师(中级)”的信息,这一举措说明部委内部应该有了确定的信号,小编认为,今年造价员很有可能改为初级造价工程师并安排考试,知情人士也说这是个改动的大方向。

综上所述,大家应该对此信息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但是,联想再多,跟造价工程师考试关系不大,该难还是难。所以,认真备考才是王道,勿被外事分心,争取今年一次通关。

我是2010年 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的专科生,职称评定是怎么回事?

不是我小看你,我是跟你一起毕业的,也是那个专业,本科,现在职称也只是

助理工程师,好好看看下面的内容吧!你就会发现自己要走的路还有多远

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评助理工程师不用考试,年限到了后,填一张申报表,随同毕业证、身份证、照片由单位报人事部门直接审批就行.

工程师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评中高级职称时这些是硬件分,下来就是软件分,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各种表彰、荣誉等等,等级不一样,分数也不一样,之一第二作者分数也不一样,详细情况看你们那里的规定。软、硬件分都够了,职称英语、计算机都过了,就可以填职称申报表,交到人事部门评审,最后考专业,很好考,通过后就能评下来了。

也可以破格评审。

从业资格制度

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编辑本段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二)报考中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三)申报高级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2)资格证书的颁发。

2009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及培训

之一部分 关于考试/报名

一、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2010年考试时间等待通知。

二、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7月份。

三、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必备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鬃工程)两个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四个专业。报名时可选报其一。

四、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五、考试管理:必须同时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能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报名手续:1、身份证复印件和更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2、学历原件(审核后退回);3、一寸红底照片六张;4、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经单位审核盖章;5、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两份。

造价工程师考试虽然是全国统考,但是在报名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具体要求又不一样,比如湖南省要求报考造价师必须有造价员证书,其他地区就鲜有此项规定。所以你一定要看好当地的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以免出错。下面给你看看造价工程师考试具体介绍:

造价工程师考试详细介绍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四个科目。具体是: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3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报名时间及 ***

报名时间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编辑本段从业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编辑本段资格证书的管理

(1)证书的检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一次。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的;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编辑本段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编辑本段自律管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编辑本段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两个科目。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分若干个专业,由各地方、各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编制考试大纲,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二、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应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地方、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试题类型建议为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应用实例。

三、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

之一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一、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制度

(一)了解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二)了解造价员管理制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三)了解工程造价咨询及其管理制度。

二、建设项目管理

(一)了解项目管理的概念;

(二)了解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念、内容与程序;

(三)熟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念与划分;

(四)了解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内容、控制理论与 *** ,了解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了解合同法的有关内容;

(二)了解建设工程管理涉及的相关合同,熟悉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三) 熟悉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及其选择 *** ;

(四)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相关条款;

(五)熟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的基本原则;

(六)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四、工程造价的构成

(一)熟悉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概念和构成;

(二)熟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概念和构成;

(三)掌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概念和构成;

(四)熟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概念、构成;

(五)了解预备费的概念和构成;

(六)了解建设期利息的概念。

五、工程造价计价 *** 和依据

(一)熟悉建设工程造价计价 *** 和特点;

(二)熟悉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分类、作用与特点;

(三)了解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原则和 *** ;

(四)熟悉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 及其单价的组成和编制 *** ;

(五)掌握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单价的编制 *** ;

(六)熟悉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构成;

(七)了解工程造价资料积累的内容、 *** 及应用。

六、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一)了解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二)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和作用;

(三)掌握投资估算的编制 *** ;

(四)掌握设计概算的编制 *** ;

(五)掌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 ;

(六)了解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的基本 *** 。

七、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熟悉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

(二)熟悉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三)掌握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 ;

(四)掌握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 ;

(五)熟悉评标定标 *** 和合同价款的确定;

(六)熟悉工程分包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合同价款的确定 *** 。

八、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一)熟悉工程变更的处理,掌握合同价款的调整 *** ;

(二)了解合同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 ;

(三)了解工程索赔的概念、处理原则与依据;

(四)掌握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九、竣工决算的编制与保修费用的处理

(一)了解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

(二)熟悉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 *** ;

(三)了解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 *** ;

(四)熟悉保修费用的处理 *** 。

附录:

1. 工程造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 工程造价相关综合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关文件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规章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编辑本段其他相关

考试用书:

土建造价员岗位人员实务知识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土建造价员岗位人员实务知识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土建专业岗位人员基础知识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安装造价员岗位实务知识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考试方式及考试题型: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培训和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课程设置:

1、《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与装饰装修、建筑安装(分管道专业、电气专业、通风空调专业)、市政、装饰与装修六个专业.

3、国际建筑协会要求的辅修课程:《建筑材料》、《建筑识图》、《建筑房屋构造》

考试方式:

1、《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各专业统一试题,从中国造价协会统一编制的试题库中抽题组卷(按规定可调整20%,调整部分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20题×1分/题=20分

单项选择题:40题×1分/题=40分

多面选择题:20题×2分/题=4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全部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共2小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按不同专业分类编制试题,各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

(1)专业基础知识部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30分,闭卷,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为半小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部分:根据图纸,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算量、价。共7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Very good!非常感谢!

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造价评职称条件

造价工程师评中级职称可以直接评吗

造价工程师评中级职称可以直接评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

人发[1996]77号规定:造价工程师按照文理学科进行分类,理工类学历的造价工程师的职称为:工程师或经济师,非理工类学历的造价工程师的职称为:经济师。

工程师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

所以说造价工程师评中级职称的话是可以直接评定的。

扩展资料:

我国职称的评选政策:

一、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意见》指出要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健 *** 称制度体系。就此多个省份纷纷发文强调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称

造价师如何评高级工程师?

建筑类的高级工程师是符合一定的要求(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工作年限等),按程序进行申报,然后通过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评定的。高级工程师分为正高和副高,副高比正高差一个级别。职称评定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二者要求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