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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这些职业资格证书才是国家认可的

2018年12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发布《关于正式运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人才〔2018〕74号),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经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技能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联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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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及的“职业资格证书”哪些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哪些资格证书已明确作废?

一、原有职业资格证书75%已取消,目前仅剩140项

2014年以来,截止目前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详细清单见下文),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保留140项职业资格,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三个“不得”。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二、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有21项

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共21项,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等都在其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5项。

1、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1

注册消防工程师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2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3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

准入类

4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准入类

5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6

注册建筑师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准入类

7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8

造价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9

注册城乡规划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准入类

10

建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1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注册土木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化工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2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13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4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水平评价类

15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16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水平评价类

2、工程建设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1

焊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2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电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

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电梯安装维修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4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筑路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

水平评价类

桥隧工

防水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5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三、工程建设领域其他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明确提出的“三个不得”原则,是不是其他证书就全部取消了呢?不尽然!工程建设领域除了以上证书外,还有很多其他证书。例如:八大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种目录列中出的184个工种以及工程领域职称等证书。

不过,从证书的含金量来说,肯定还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证书含金量高。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有些是行业阶段性发展需要而设立,可能会阶段性存在。

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工程领域职称制度,迎来大改:

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建造师等职业资格年限视为相应职称年限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9日。

通知明确提出: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取得职业资格年限可视为取得相应职称年限。

一证两用!不用换发职称证书,多省发文明确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天津:

一是明确对应关系。凡通过建造师等59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二是明确过渡政策。在国务院清理规范部分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的10项相关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三是明确使用办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不再换发我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山西: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山东: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陕西: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宁夏:

近日,宁夏人社厅印发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评价方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缺一不可。但对于部分专业领域的专技人员来说,两种评价方式的评价内容有交叉重叠,需要花费较多精力分别准备,给个人工作带来负担,提高了单位的用人成本。

此次新规出台后,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

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甘肃: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应表》中加“*”号的职业资格为国务院清理规范已取消专业,但清理规范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其中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由原准入类职业资格现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黑龙江: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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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以下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问:造价工程师是四年才一次继续教育学习么?

回答:是的

问:2017年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需要继续教育学习不?

答:这个需要看您取得证书的时间,如果在取得证书的一年内是直接可以注册的,如果逾期未注册,您需要进行规定的继续教育。

以下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具体内容: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

之一条为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统一管理,提高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应贯穿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整个执业过程。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所在单位有责任督促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三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在中价协的组织下,负责开展本地区和本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论、新 *** 、新技术等。

第五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造价工程师考试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可适当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报送中价协备案。

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

(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 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三)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按下列标准认定学时:

(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 继续教育学习,按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计算学时;

(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集中面授培训及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会等,每半天可认定4个学时;

(三)其他中价协认定的学时。

第八条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当年应参加所在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九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但少于一个注册有效期(4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应提供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申请初始注册年度止,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的,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补习。

第十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期间应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保留。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恢复执业时,应补习暂停执业之日起至申请恢复执业年度止的继续教育学习课程,超过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4年)申请的,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补习。

第十一条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申请时,应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者由中价协出具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本办法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未完成补习学习的,应在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

第十三条办理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转出机构已经认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转入机构应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认定和考核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并登记在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相关规定不予注册。

第十五条建立继续教育信息上报制度。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将每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报送中价协,中价协将汇总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呈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未按本办法要求从事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中价协将提请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资格。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价协[2002]0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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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服务机构电话,甘肃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

甘肃一造价考试会延期吗

延期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经审慎研判,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12、13日举行的甘肃考区2022年度经济(初级、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造价工程师证书查询(水利造价工程师证书查询)?

慢着甘肃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服务机构 *** ,同学们,很多自考伙伴都在听。 造价工程师证书查询(水利造价工程师证书查询)甘肃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服务机构 *** ? 所以今天就和教务老师一起看看吧

下一个正文开始:

造价工程师证书是中国大陆注册或在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由财政部组织考试,经测试人员合格取得。 造价工程师证书所有人可以在相关技术部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获得更多甘肃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服务机构 *** 的技术优势和经验。 本文详细介绍了如何查询造价工程师证书。

二、造价工程师证书查询的方式1、登录 *** 网站查询申请人可以登录财政部官方网站,按照指定要求在网站上进行证书查询。 申请人可以输入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证件查询。

2、联系造价工程师工作站申请人也可以直接与当地造价工程师工作站联系,通过 *** 、邮件等方式提出咨询申请。 提出查询申请后,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查询自己的证件。

3、查询证书发放机构申请人也可以将自己的证书信息提交给中国工程院、中国建设工程院或者省级有关部门,通过甘肃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服务机构 *** 他们查询自己的证书。

三、证书查询的注意事项1、提供准确的证书信息申请人查询证件应当提供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准确的证件信息。 这将确保查询的准确性,并及时获取证书更新信息。

2、保存好自己的证书申请人在查询证件前,应当保存自己的证件,方便查询和备案。

3、及时反馈申请人在查询证书的过程中,应当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使获得的证书更新信息。

四、证书查询的好处1、保护职业权益造价证书查询可以保护工程师的职业权益,使其在专业技术方面得到更多的关注。

2、有助于提高专业水平通过证书查询,工程师可以更新自己的专业水平,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

3、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查证书,可以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工程师进一步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

总之,通过造价工程师证书查询,可以有效保护职业权益,提高专业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造价工程师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

造价工程师证书是中国大陆注册或在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可以在相关技术部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本文介绍了成本工程师证书查询的方式,登录 *** 网站查询,联系成本工程师工作站,查询证书颁发机构,介绍了证书查询的注意事项和优势。 证书查询可以保护工程师的职业权益,提高专业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造价工程师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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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补考考试时间2023

造价工程师补考考试时间2023介绍如下:

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考时间:4月22日、23日,考试时间安排与正常考试一样,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一级造价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及格线均为试卷满分的60%。也就是说,所有考试科目均达到满分的60%即视为通过考试。2022年一级造价师具体各科目及格线如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及格线:60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及格线:60分《建设工程计价》及格线:6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及格线:72分。

报考一级造价师的用处

1、考一级造价师能够证明你学习能力,同时也能提升自身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考下证书的话,在职场中也是升职加薪的重要依据。

2、可以作为去更好平台的敲门砖。如果你没有工作,这个证书就会是一块相当有分量的敲门砖。如果你想升职和加薪,那么这个证书一定不能放过。

3、考取“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已经证明自己拥有“工程师(造价专业)”相对应的评审要求水平,可以作为评审材料,进行职称评定。

4、从事工程造价行业,有造价工程师的证书和没有造价工程师的证书的工资是不一样的,而且你经验越多,从事工作时间越长,工资肯定会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