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河南建筑智能化公司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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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的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请问中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怎么样达到呢

先取得助理工程师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本科工作1年、大专工作2年后可以直接申报。满足5年助工条件后才能申报工程师,然后满足5年工程师后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也可以走非国有申报程序,那样就简单多了。还可以直接报考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之类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可认定为工程师,然后满5年后申报高级工程师,减少申报工程师的环节。可能每个省的管理情况不一样,提供一个职称评审文件,仅供参考。

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河南建筑智能化公司)

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试行)

之一条 评定标准

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较熟练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科研、设计、施工、安装、装修、测试、监理、造价、技术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三)获大学专科学历后,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三)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者,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取得由 *** 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一般为B级。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一、二级工程设计、施工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包括选择项目、确定方案、实施过程、成果报告等。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过本专业某一分支两个三、四级工程设计、施工或市(厅)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专业骨干人参加1项二级工程或两项以上三级工程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的全过程。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市(厅)级以上研究、开发项目或3项横向研究、开发项目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3项以上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不少于6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厅)级行政单位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的全过程。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1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2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市)、本系统(省)有较大影响,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的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2项以上,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设工程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之一作者)、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市(厅)级专业学术交流会宣读的获奖论文1篇以上(须有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

五、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有1篇以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以上(须有宣读证书)。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省(部)级三等、市(厅)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三)作业技术骨干完成市(厅)级以上重大项目(以市 *** 、厅行文确定的项目为准)的科研、设计、施工等工作,其技术水平达到当时的省内先进水平,并获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之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并有2篇以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八条 附则

一、正常申报人员,按条件的之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条对照并提供相应材料;破格申报人员,则按本条件的之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条对照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破格人员和挂编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1500字以内的业务自传,重点写明任现职期间的工作经历、能力、水平、业绩。业务自传由单位(挂编人员还需挂编处的人才交流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三名以上同行专家(高级工程师)对申报者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评价意见。

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试行)

之一条 评定标准

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科研、设计、施工、安装、装修、测试、监理、造价、技术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取得大专学历后又取得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7年以上

(三)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者,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取得由 *** 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一般为A级。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二)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2项或特级1项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三)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3项以上。

(四)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过省部级或作为编制人参加过国家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大型2项或中型3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四)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过省部级或作为编制人参加过国家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两项省(部)级重点科研、设计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2个二级项目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2项以上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供热、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三)主持完成不少于八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厅)级行政单位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

(四)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过省部级或作为编制人参加过国家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产品1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3项以上,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设工程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并被采用。

七、完成重大工程项目2项或中型项目3项以上,质量达到省优水平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之一作者)、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以上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均须有宣读证)。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省级本专业学术会议宣读的获奖论文2篇以上(须有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有2篇以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高水平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2项:

(一)享受国务院或省 *** 津贴者。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全国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鲁班奖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三)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以省人民 *** 行文确定的项目为准)的开发研究、设计、施工,其技术水平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二、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之一作者)、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出版专业著作1部以上,总字数达10万字以上。

二、在国家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四、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以及有2篇以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高水平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八条 附则

一、正常申报人员,按条件的之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条对照并提供相应材料;破格申报人员,则按本条件的之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条对照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破格人员和挂编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1500字以内的业务自传,重点写明任现职期间的工作经历、能力、水平、业绩。业务自传由单位(挂编人员还需挂编处的人才交流机构)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

2、三名以上同行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申报者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评价意见。

建筑施工技术专业评职称以及考资质方面的问题~~

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建设工程助理级技术专业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或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能对一般技术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的设想。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承担完成地级市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乡镇、村庄的各类规划5项以上。

3、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中型工程或2项小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文件。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县级优质工程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解决建设工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七)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的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高级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 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中型以上重点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六)在建设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八)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九)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计算机专业但不是工程类的可以跨专业评建筑智能化中级职称嘛?在建筑公司干了六年了。没有助工可以直接评

计算机专业属于工程类的,可以评建筑智能化中级职称,不算夸专业。

没有助工一般不能评审中级职称。

除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规定可以直接评审中级的。

正常申报条件

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从事弱电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工作人员怎么去评职称?

每种专业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的职称是不同的,评定 *** 不同,要求也不一样,看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你是什么专业的.

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象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我们企业的,大学本科生毕业后,可以直接申请初级,完后四年后可以申请中级,高级需要再来五年时间,其间申请中级和高级的时候,需要参加全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拿到合格证后,还需要有两篇以上的论文发表过.这样才可以申请.

你更好是说一下你的专业,每种专业是不相同的

国家对于职称的评定有专门的文件、制度和规定。

不论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的人事部门,职称的评定,几乎都有成套的、成文规定文件汇编或资料,可以向从事职称管理的老同志要来学习一下。

一般来说,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可直接认定初级职称。

以工程类为例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可以直接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任初级职称工作年满四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即申报“工程师”职称。

中专毕业工作,一年见习期满,认定的职称是比“助理工程师”低一级的职称,是“技术员”。

不一样的学历,不相同的专业,认定、评定的职称不同,对工作的时间要求也不相同。

这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你会一点点地接触并掌握。

不用着急,工作经验的积累是漫长的。

从事人事工作,要先从学会看文件、理解政策开始。

一步步来,定会取得好的工作业绩的。

办理建筑智能化设计乙级资质的条件和要求

乙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类中级职称现在如何评审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何时进行?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何时进行?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提交哪些资料?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仔细看完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你就知道了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

一、按往年要求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8月1日至9月15日为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为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市直初级评委日常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10月始为全市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1998年以来颁布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各专业要求均有不同,具体见《资格条件》),概括有以下几点:

1、思想政治条件。

2.学历资历条件。

根据文,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将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作如下调整(个别系列另有规定):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3、外语条件。

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符合规定。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①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②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③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4、计算机考试条件。

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计算机 *** 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是作为申报评审必备条件之一。

计算机考试科目包括:中文 Windows XP 操作系统,Word2003 中文字处理,WPS Office 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金山文字 2005,Excel97 中文电子表格,Excel2003 中文电子表格,金山表格 2005,PowerPoint97 中文演示文稿,

PowerPoint2003 中文演示文稿,金山演示 2005,Internet 应用,FrontPage 2000 网页 *** ,Dreamweaver MX 2004 网页 *** ,Access 2000 数据库管理系统,AutoCAD2004 制图软件,Photoshop 6.0 图像处理,Flash MX 2004 动画 *** ,

Authorware 7.0 多媒体 *** ,用友财务( U8 )软件。全国合格标准:每个科目(模块)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个别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自己的合格标准。要求评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①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②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③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⑤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⑥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员

5、继续教育条件。

从上次晋升至本次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15天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一门公修课。

6、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各专业均不同)。

7.业绩成果条件(各专业均不同)。

8、论文条件。

必须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或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下列表格: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4、《业绩、证书材料》1份;

5、《证明、证书材料》1份;

6、《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

7、《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8、《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

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

1、在人事部门领取的上述9份表格。

2、有关证书:

(1)提交计算机考试证书原件;

(2)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外语成绩单原件;

(4)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提交现有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按目录单要求整理、归类装订齐全,送人事局专技科审核,签署意见后送有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人资历、学历、业绩及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送评委会评审。

六、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要在所在单位公示7天,通过公示,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整理、填写有关材料,报人事部门核准、发证。

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关于河南建筑智能化职称评审和河南建筑智能化公司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