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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道德条件
申报人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无违规行为与 *** 现象,爱岗敬业,团结向上,积极向单位提出技术改进和工作拓展建议,为杭州市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二、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原则上须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已取得所从事专业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的除外。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可通过连续一年以上本专业脱产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相应的证书或证明后,将其更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申报人有多个学历(学位)的,如有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历(学位),可按其更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一)正常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二)直接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从企业调入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如果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年限,或者与现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累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2.高技能人员。
(1)获得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 *** 、全国技术能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员(以上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准),申报工程师评审时,对助理级职和学历不作要求。
(三)破格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2项的,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杭州市人民 *** 颁发的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奖、新产品奖、金桥工程奖等三等奖以上或杭州市青年科技奖,及区、县(市) *** 或杭州市级各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获奖证书上名字或颁奖单位证明为准)。
2.主持或参与杭州市市级以上重点业务项目课题,在解决关键性业务问题中起主要骨干作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在杭州市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含获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两篇以上(独著);或参与编写专业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4.专业技术工作贡献突出,获县以上劳动模范,或区县(市)、杭州市市级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同等称号。
三、继续教育要求
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19年以来合计取得45学分即可申报,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或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的学分为准。
四、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近三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称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