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浦东新区)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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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6、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7、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时间,截至申报当年度6月30日。
(四)论文(论著)/ 技术总结要求
应报送在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技术工作总结或工程技术专业著作,三者选择其一即可,各项条件如下:
1、独立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2)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3)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以JPG格式上传),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2、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2)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
(3)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3、参与编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论著,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4、为加强学术规范,中评委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已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未发表的论文只需上传WORD版本。
注:网上文章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论文标题(如张三-论文题目)。文章正文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主审论文或副审论文。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