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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学历、资历条件通知如下:
申报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5、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6、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人事人才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