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社局、党史方志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微信号:Zhcm_33lu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根据江苏省档案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和市人社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2〕51号),现将泰州市2022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泰州市档案专业中、初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详见江苏省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 //www.dajs.gov.cn/art/2022/1/4/art-16-60822.html) 文件执行。

  2.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提供"上岗资格证",或完成"江 苏省档案远程教育平台"岗位培训学堂5门档案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证明,或具有经学历教育取得的4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3.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时间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4.继续教育学时根据泰人社发〔2018〕358号文件要求执行, 提供审验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或电子证书(登录泰州市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服务平台审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