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药高 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2022年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21】5号)中"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资格条件"规定和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可从"泰州职称网" (http: /rsj.taizhou.gov.cn/colcol34005/)查阅.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 人社发【2019】93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 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 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可按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