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文体广电和 旅游局、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 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局各下属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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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全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会议拟于10月召开,现将申报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泰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1.正常评审: 图书、文博、艺术专业资格条件按《江苏 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 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 职称〔2021〕6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苏职称〔2021〕70号),群文专业资格条件按《省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等4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4〕 17号)有关条件执行。

  2.考核认定: (1)获得文化部"群星奖"或江苏省"五 星工程奖"及以上等次其他的奖项或主创、辅导(导演)的 新作品获省(部)级三等奖3项以上获奖者;(2)获得省 级 *** 文学艺术奖一等奖(及相应奖项)、白玉兰奖、国家 级各项艺术大赛铜奖及高于以上奖项的其他文化艺术奖获 奖者;(3)获得市(厅)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获奖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4)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 作的通知》(人社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在我市民营 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实践能力突出且业绩成果显著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