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党政办,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南通广电传媒集团,江苏有线南通分公司,局各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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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报送2022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38号)、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2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广电人〔2022〕5号)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5月开始组织开展2022年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通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2022年南通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一)图书、文博、艺术专业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群文专业资格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4〕17号)执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资格条件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6号)、《江苏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2号)执行。

  (二)凡符合江苏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执行。

  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可进入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gx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