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五指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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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科协〔201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等规定精神,为做好我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含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等)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科协〔2019〕146号)中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自己的学历资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对照评审或认定条件,自主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人员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920日。

(三)申报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与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二)材料审核

1.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中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一是重点检查核心材料原件,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二是重点检查有关部门、主管部门应出具的证明。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经公示和核实后的材料,单位人事部门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于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材料,申报单位要加强审核,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的“所在单位鉴定意见”栏中,应注明“经审核,该同志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系初次认定”,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均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的受理及初审工作由五指山市科协办公室负责。凡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交申报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通报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已通过评审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任职资格,收回资格证书。

四、申报渠道

(一)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报名,所在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后,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并提供申报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 *** 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职称评审**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可视情受理。

如需委托评审,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函至市委人才发展局委托出函,方可委托相关评审部门评审。

)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专业技术资格的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工作满1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转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和转岗期间工作考核情况等);从中央、外省市到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六、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在我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所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均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在其他任何系列获得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再办理认定。

七、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我市初、中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时间为202291日至920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开展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全年均可受理。

(二)受理地点:五指山市通什镇理文路科学技术协会。

(三)联系人:李娇、陈淑华, *** :86622980。

[海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五指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申报材料

[海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五指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关于印发《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五指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诚信承诺书

             

五指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 五指山市委人才发展局

2022年8月31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五指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zs.hainan.gov.cn/wzs/0400/202208/b0fb4c331e374bd7823c05a24c686a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