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关于建筑工程中级、水利、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答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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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人: 

  在长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建筑工程中级、水利、交通工程专业的人员,请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9月17日、18日参加职称答辩。不缴费以及无故不参加答辩的,自动失去参评资格。 

  答辩方式:视频答辩。请答辩人于9月16日下班前,按照附件的名单加自己对应答辩组别的 *** 号好友(添加 *** 好友,非 *** 群号),备注自己名字和单位,等待工作人员连线(切勿主动连线工作人员,按时上线等待即可)。当天连线三次不接者,取消答辩资格。具体日期和答辩组别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注意,为防止失泄密,附件中各组别的答辩顺序号已进行模糊处理,与实际答辩顺序不一致。 

  答辩时间:每个人的总体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 

  答辩程序:核验身份,答辩人出示身份证(面对镜头,将身份证人像面放置胸前),由监督员进行核实;业绩自述,时间不超过1分钟;专家问答。 

  答辩地点:请自行选择环境安静、网速顺畅的场地。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1.1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答辩时间安排(中级9-16组).xlsx
附件1.2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答辩时间安排(中级17-24组).xlsx
附件2: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答辩时间安排.xls
附件3: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答辩时间安排.xls
附件4:9月17、18日答辩室 *** .XLS.xlsx

 

原标题:关于建筑工程中级、水利、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答辩的通知

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209/t20220913_3061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