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关于报送2022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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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农业技术副高、中级职称申报范围:在我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在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关政策要求

(一)申报评审有关条件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人字〔202035)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人字〔202036号)执行。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基层职称仅限在基层单位聘用,离开无效,累计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职称证书。鼓励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基层职称评审。

基层事业单位,一般应在现有岗位结构比例内,统一组织推荐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其中,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申报相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

申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人员在评审前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采取个人述职和答题等方式进行,面试答辩合格方可参加评审。面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执行。

(五)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六)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七)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17号)规定享受直评等政策。

(八)破格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人字〔202035)号)执行。符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高级农业技术职称,需提供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破格推荐报告2以上本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农业技术中级适用破格申报。

三、填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填报。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人报送的纸质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1.《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一式2份(原件,所在单位填报,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5A3纸型,必须是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

3.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正常查验学历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查验报告,可提供证书原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约(聘书)(原件)。

6.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等次手册》)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

9.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 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填写《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附件1),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材料一同报送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把关。

3.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2022930日。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复印件及电子刊物。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材料报送要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不受理个人呈报的材料。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在20221010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安排专人报送。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路39号济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楼

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60元、360元。评审费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填写模板

3.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4.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5.档案袋封面

6.材料装订目录

7.2022年度农业技术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人员花名册

8.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附件.doc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920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2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hrss.jining.gov.cn/art/2022/9/21/art_33071_2711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