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文广旅职改办〔2022〕2号)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 *** 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文旅职办〔20227)和桂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职办〔20221)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和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相关要求

()申报途径

1.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2. 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报职称

3. 中直驻桂林单位或外省驻桂林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如选择通过桂林相应评委会申报的(由桂林发文发证),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委托函,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申报。

4.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5.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市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6. 本地区本部门不具备条件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可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委托评审结果,由委托机构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范围进行公示,由委托机构按规定权限进行确认。

()申报材料

1.个人信息。申报人按各系列部署文件要求,在申报系统设定的期限内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

学历情况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申报前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近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考量条件。本行业继续教育任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完成专业科目学时的,要及时登录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进行学时登记。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自由职业申报人员从申报当月起往前6个月应不在任何单位缴纳社保。

2.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或无职称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或无职称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评。

破格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批盖章)和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提供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标注“与原件一致”、日期并加盖公章)

无职称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批盖章)。属于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后无职称申报的,还应一起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文或干部调动通知等。原件扫描件,如提供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标注“与原件一致”、日期并加盖公章)

无职称申报评审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未取得任何职称的情况下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的行为。对于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能通过无职称直接申报方式取得职称。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

我办已根据评审条件制定申报材料清单供申报人员参照,对不具备基本通用条件、论文著作条件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破格除外)

三、审核推荐程序及要求

()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少于2/3。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相应级别以上职称。审议推荐可以邀请外单位专家或委托外单位进行。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评。审议推荐小组的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 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对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履行审核审议、公示、推荐等程序。

2.审核推荐单位要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补充公示。公示或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或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评,并在考评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审议推荐小组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或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各单位不得推荐。

()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规定时间或程序上报申报材料的,评委会组建单位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四、报送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

()高级

1.20229208:002022111118:00为个人申报、单位和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和呈报时段。2022111118:00 *** 申报系统关闭,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停止接收申报材料。

2.2022920日至20221121日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接收、审核材料时间。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须在112518:00前将修改后的材料再次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相应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正高级职称的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中、初级

1.202210108:002022113018:00为个人申报、单位和县(市、区)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和呈报时段。2022113018:00 *** 申报系统关闭,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改办停止接收申报材料。

2.20221112日至2022122日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改办接收、审核材料时间。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须在12718:00前将修改后的材料再次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改办相应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人要认真准备填报材料,减少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次数,避免因申报情况和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够,而影响申报。

五、评审收费标准

职称评审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文件规定收取,即初级150/人、中级230/人、副高级380/人、正高级450/人。

六、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职称申报评审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各单位、职称申报人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材料,登录网址:http://my.gxrczc.com,技术支持 *** :0771-5505013。具体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系统内部的“帮助中心”。

七、申报程序及条件

()职称评审相关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执行。

()申报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条件分别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50)、《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2)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文化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3)执行。

评审条件及相关文件可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gxzf.gov.cn/)和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查询。

八、落实有关文件要求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各级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可对企业参评人员单独确定评审通过率,也可根据参评情况单独建组评审。

()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做好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服务工作。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等领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作为申报相应系列职称的条件。其他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文件执行。

()继续开展职称证书在线审验,高、中、初级职称证书持证者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s://a.gxrczc.com/)查询证书数据。如查无数据的,请登录该平台(www.gxrczc.com)“证书在线核验”栏目进行在线审验。

九、纪律要求

()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规范工作程序和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对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个人申报材料造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及各级审核推荐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申报高级职称的,按桂文旅职办〔20227号文件执行。

联系 *** :2822700

附件:1.学籍档案查档证明

     2.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2022年度)

     3.无职称申报职称审批表(2022年度)

     4.中、初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称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21

附件下载:

附件1:学籍档案查档证明.docx

附件2: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2022.doc

附件3: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2022.doc

附件4:职称申报材料清单_2022.9.16.zip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文广旅职改办〔2022〕2号)
来源:http://wglj.guilin.gov.cn/zfdt/tzgg/202209/t20220923_2380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