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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非气象专业申报人员加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申报人员: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定于10月开展非气象专业职称申报人员专业加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10月11日(周二)下午1:30
考试地点:气象厅 (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院内)
2.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48小时核酸证明及绿码于当日下午1:15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得入场,作弃考记零分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自备铅笔、黑色水笔等必要文具。
3.考试复习范围
气象服务方向: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全国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国气象局《十四五公共气象服务发展规划》、中国气象局《大力促进气象部门专业气象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
雷电防御方向:雷电灾害等级、雷电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爆炸和火灾防雷装置检测、2015气象台站防雷技术规范、GB 31162-2014地面观测防雷技术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作业安全规范、大气本底站防雷设施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
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及健康码。有疫情相关地区旅居史考生请及时查询来宁相关疫情最新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工作。
人事处
2022年9月28日
原标题: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评审非气象专业申报人员加试的通知
来源:http://js.cma.gov.cn/xwzx/tzgg1009/202209/t20220928_5108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