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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城管局,徽州区房产中心,黟县房产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2〕597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22〕2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标准。2022年度全市申报建设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9〕8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1〕28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2〕504号)的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材料申报参考指引》、《建设工程项目规模认定参考标准》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二)关于任职、聘任和考核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三)关于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
(四)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的,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五)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充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申报。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个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另根据《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级工、 *** 可申报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二、申报程序
2022年全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10月2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
2、申报流程。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 , 点击“咨讯中心”下方“专题栏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进入“职称申报”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送,报送时间为11月14日-11月25日。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双面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3.《单位公示证明》1份(附件3),由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附件4),要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
5.《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份。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6.《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7.《黄山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1份,贴于资料袋上。
三、有关要求
1.材料整理。评审申报材料请按评审材料目录表规定的目录顺序整理。
2.论文著作。若是独立撰写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总结的,需由2名本专业高级工程师签署鉴定意见,并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高工所在单位公章。论文已发表的请提供原件(封面、目录页、正文页)扫描件(须为任现职后发表的论文)。
3.评审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以上费用报送纸质材料时缴纳。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市住建局13楼组织人事科,联系 *** :2333651。
附件:
1.黄山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黄山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doc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s://zjj.huangshan.gov.cn/tzgg/9062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