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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人社厅、邢台市人社局职称工作总体部署,现就我区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定备案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中级职称申报备案的通知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新型职业农民。

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区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属于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非评聘结合专业的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中小学、中专、技校正高级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小学教师推荐数量暂不备案。

二、备案时间安排

定于2022年7月11日和7月12日受理高、中级职称申报数量核准备案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要求

1.《河北省2022年度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须打印,手填、涂改均无效。备案表中涉及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的空格中,手填“同意”二字,负责人签字、日期须手填完整后加盖公章。

2.区直部门需提供聘用方案原件。

3.涉及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申报推荐数量的需提供:

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涉及援疆、 *** 等享受人才优惠政策的人员申报推荐数量的需提供派出文件等相关材料。

并在申报数量备案表(基层单位)单位意见栏注明共拟推荐人数、其中拟推荐享受优惠政策人数、享受优惠政策人员信息和对应人才优惠项目。

4.涉及企业单位申报推荐备案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公章。

5.自主评审单位申报推荐数量,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经区职改办核准报市职改办备案。

四、联系方式

区直部门报送:

地址:信都区人社局二层(泉北大街1299号)

人事人才股 *** :0319—2160824

企业报送:

地址:信都区人社局二层(泉北大街1299号)

人才市场 *** :0319—2297668

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