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静宁县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县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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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县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权益,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平人社通〔2021〕384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静人社发〔2022〕17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县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本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推荐范围为各乡(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尤其是从事苹果种植的果农。

(一)评定级别

农民技术职称等级分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三个等级。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可考核认定为农民技术员:

1.年种植农作物达到100亩或带动300亩以上。

2.年养殖牛饲养量达到50头或羊达到200只或猪达到150

头或驴达到30头,禽类养殖500只以上。

3.年累计完成动物检疫防疫3000头(只)或植物病虫害防治面积200亩以上。

4.从事农业机械化服务,年作业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5.年累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10批次。

6.年处理50吨的农业农村废弃物。

7.开展饲草料加工,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组织销售200吨,产生20万的经济效益。

8.创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手工作坊、扶贫车间、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为10户以上农户提供生产技术、生产资料、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方面的服务。

9.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1项以上,技术服务农户10户以上。

10.能带动10户以上的农户每户年增收1000元以上。

11.因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乡镇党委 *** 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12.在县(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

13.初中毕业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3年以上;或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1年以上,并参加县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14.取得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书。

15.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三)符合下列第 1款或第2款条件标准之一,可申报评审农民农艺师职称。

1.取得以下突出业绩1项可直接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

(1)取得农业相关实用新型专利1个以上。

(2)获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致富能手、创业明星等荣誉称号。

(3)获全市技能竞赛一等奖。

(4)被评为县(市、区)级乡土人才

2.取得农民初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可正常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

(1)全乡镇公认的种植、养殖、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加工、经营、服务等行业的技术能手,能指导农民技术员开展工作(附乡科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本人被县(市、区)直以上有关部门委派、聘请,为本县(市、区)农民开展经验介绍或技术传授,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

(3)本人的产品、或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所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被推选参加市厅级博览、展览会。

(4)年种植农作物达到200亩或带动500亩以上。

(5)年养殖牛饲养量达到100头或羊达到300只或猪达到200头或驴达到50头,禽类养殖1000只以上。

(6)年累计完成动物检疫防疫5000头(只)或植物病虫害防治面积300亩以上。

(7)从事农业机械化服务,年作业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

(8)年累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0批次。

(9)年处理100吨的农业农村废弃物。

(10)开展饲草料加工,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组织销售300吨,产生30万的经济效益。

(11)创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手工作坊、扶贫车间、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为20户以上农户提供生产技术、生产资料、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方面的服务。

(12)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2项以,上,技术服务农户20户以上;或累计培训农牧民50人以上。

(13)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取得“三品一标”认证1个。

(14)能带动20户以上的农户每户年增收2000元以上。

(15)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获乡科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

(16)在市(州)相关部门组织的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或在县(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2次以上。

(17)中专毕业,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18)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四级证书。

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不到5年,如达到上述第2款中的5项业绩,可破格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没有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资格的,如达到上述第2款中的7项业绩,可破格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

(四)符合下列第1款或第2款条件标准之一,可申报评审农民高级农艺师职称。

1.取得以下突出业绩1项可直接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

(1)培育农业新品种1个。

(2)取得农业相关发明专利1个以上。

(3)取得农业相关实用新型专利2个以上。

(4)参与制订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等技术标准1项。

(5)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致富能手、创业明星等荣誉称号。

(6)获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

(7)被评为市级乡土人才。

2.取得农民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可正常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

(1)全县(市、区)公认的种植、养殖、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加工、经营、服务等行业的技术能手,能指导农民技术员开展工作。

(2)本人被县(区)直以上有关部门委派、聘请,为外县(区)农民开展经验介绍或技术传授,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

(3)本人的产品、或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所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被推选参加省级博览、展览会。

(4)年种植农作物达到300亩或带动800亩以上。

(5)年养殖牛饲养量达到150头或羊饲养量达到500只或猪饲养量达到300头或驴饲养量达到80头,禽类养殖1500只以上。

(6)年累计完成动物检疫防疫8000头(只)或植物病虫害防治面积500亩以上。

(7)从事农业机械化服务,年作业达到8000亩以上。

(8)年累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30批次。

(9)年处理200吨的农业农村废弃物。

(10)开展饲草料加工,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组织销售500吨,产生50万以上的经济效益。

(11)创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手工作坊、扶贫车间、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为50户以上农户提供生产技术、生产资料、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方面的服务。

(12)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3项以上,技术服务农户30户以上;或累计培训农牧民100人以上。

(13)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取得“三品一标”认证2个。

(14)能带动30户以上的农户每户年增收3000元以上。

(15)因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县区级表彰奖励2次。

(16)在全省或省内行业协会组织的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

(17)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10年以上;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18)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取得农民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不到5年的,如达到上述第2款中的6项业绩,可破格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没有取得农民中级职称资格的,如达到上述第2款中的8项业绩,可破格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

二、评定办法

农民技术职称申报评定工作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zcxt)进行申报和评定,申报人申报账号按照管理权限由申报人所在乡(镇)人民 *** 负责创建,并指导做好申报工作。

农民技术职称在网上进行申报,农民技术员评审方式选为“认定”,农民农艺师和农民高级农艺师评审方式选为“评审”,同时,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需填写《静宁县农民农艺师(高级农艺师)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由各乡(镇)审核后统一报县职改办汇总,个人网上申报需于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可全年随时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部门及 *** :县人社局职改办   0933-2528175

县人社局就业培训中心  0933-2531611

附件:静宁县农民农艺师(高级农艺师)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甘肃省]静宁县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县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公告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县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http://www.gsjn.gov.cn/xwzx/tzgg/art/2022/art_17ef3f86be3447fcb8882f4eac7aa8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