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如皋市综合工程(建设工程、机械工程、石油化工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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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有关部门、各单位:

关于报送2022年度南通如皋市综合工程(建设工程、机械工程、石油化工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度如皋市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6-10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按照我市开展的建设工程、机械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系列(专业)评审条件要求执行。(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职称专栏“评审条件”栏目查阅下载。

  (二)关于学历、资历等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规定执行。充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精神,民营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只要总专业技术年限符合要求、且具备助理级职称即可申报。

  (三)关于职业执格效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凡通过考试取得《目录》明确的职业资格,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评审。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关于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市企业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工程类助理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应同时提供助理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的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注册、登录个人帐号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具同意申报证明,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扫描件上盖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如皋市职称办。

  (三)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材料扫描件上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用A3纸打印成小册子格式后中缝装订,装袋);

  2.简介表:一式3份(可在南通人社局“职称专栏”下载,填报后用A3纸打印,装袋);

  3.单位工商注册证书扫描件、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个人近期两寸照片一张(粘贴在身份证扫描件同页);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5.现职称证书(或视同职称证书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及聘书复印件等;

  6.个人参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打印社保记录);

  7.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9.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2.发表或撰写的专著、论文、专题报告等;

  13. 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个人承诺书。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封面胶装),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6月1日-7月31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31日

  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参加评审答辩的另加收面试答辩费100元。费用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二)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如皋市职称办(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24办公室)。

  2.联系 *** :0513—87287097.

  如皋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jpstzfb/content/0c7e5092-d579-424c-84f3-5f72fd7417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