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 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 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 职称办【2022】1号)要求,现就2022年扬州市质量技术监 督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质量检验、质量管 理、计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技术研究与推广等专业的技术开发、应用科学研究、咨询培训、 技术法规制(修)订、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 可对照条件,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 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条 件执行《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扬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 /scjgj.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 栏下载。
2.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其中,所学 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 中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 土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3.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
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二)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执行《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申 报人员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 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继续教 育专业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48学时,申报初级职称人员继 续教育专业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从今年起,全市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线下 纸质评审、电子制证形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ps/rsjshrssjangsugov.cn/index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事项,点击职称评审(初定)申报进 入申报系统,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
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装入申报材料袋,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0号至7月20号,逾期无法 登录。
(二)申报公示
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 等材料,要在工作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天,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之一,装订入佐证材料。
(三)相关部门审核
按照管理权限,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 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初审,再报系列(专业) 中评委复审。县(市、区)、功能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 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各县(市、区)、功能区职称办初审,再报系列(专业)中评委复审。申报材 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 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该表格从人社 局网站(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中下载,且用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不需再另外加装封底!网上提供下载的表格 已设定好纸张大小,无需更改。
2.《扬州市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 员情况简介表》(A3纸)一式十份,见本通知附件3.
3.《职称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4,一律按照示例 格式填写。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毕 业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
5.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聘书复印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技术 员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6.企业申报人员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 个人社保帐号),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7.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及有
关证明材料。
8.继续教育证书及接受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10.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
11.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12.单位推荐意见材料及公示结果材料。
上述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各 单位人事部门在审查各类证件、证书、论文等材料时需审查 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由审核人 签名。其中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须由同级职称办 审核盖章。
五、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材料分两册装订:
之一分册: 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资格证书、聘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社保证明、单 位推荐意见及公示结果。
第二分册: 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 袋及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录(见附件1、2).
六、材料报送工作要求
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按通知要求审核后,汇总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教处。各县(市、区)、功能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按通知 要求审核后,汇总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教处。报送材料时间: 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日10日,逾期不予 受理。
报送地点: 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城西区行政商务 中心4号楼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17室,联系 *** : 89332613.
附件:
1.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袋 (贴在材料袋上)
2.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 录(装订在分册首页)
3.扬州市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4.《职称信息采集表》(此表无需上报纸质版,只需 上报EXCEL表格版,请严格参照范本填写。)
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 //scjgj.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hrss.yangzhou.gov.cn/yzsrsj/zcpw/202206/9bba514535314f5298569006dc8d3e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