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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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孝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链接:http://rsj.xiaogan.gov.cn/gsgg/1545824.jhtml

孝感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孝市职改办文〔2022〕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职称评审范围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渠道及方式

(一)申报渠道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报送当地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后,再逐级报送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其中聘用(人事 *** )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 *** 人员。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或行业协会(学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3.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 *** 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4.中央、省在孝单位需委托我市代为评审的,按《湖北省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全市高、中、初级职称,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申报。部分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网上申报的,经报省职改办批准同意后,可组织实施线下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时间

各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均按省职改办公布的最新修订试行条件(可在省人社厅官网查阅)执行。具体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各评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为准。自主评审单位评审时间自主确定。

四、相关政策

(一)湘鄂赣三省职称互认。落实部省合作协议和省委省 *** 关于加快长江中游三省协同发展有关要求,经省人社厅商湖南、江西两省人社部门同意,明确三省评定颁发的职称证书在三省范围内互认,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作为用人单位聘任的依据。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职责的统一。持续开展乡村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仍实行总量控制,申报控制数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通知为准,评审结果报省职改办备案后,由市职改办发文确认、办证。

(三)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深入推进卫生系列职称分级分类评审,切实加强自主评审医院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评审质量。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省职改办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40号)。畅通医疗卫生机构院前急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对院前急救、公共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予以适当倾斜。

(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倾斜。继续实行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基层卫生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积极推进农民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适当放宽在乡镇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引导人才流向基层。对参与乡村振兴且帮扶成效明显的驻村工作队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技工院校教师、体育等职称系列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

(六)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我市 ***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由评委会专家对其主要业绩材料进行认定。为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可由用人单位及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提出申请,经市职改办推荐参加省职改办组织的高级职称特殊评审。高层次人才、援外 *** 援疆援青人员可不占职称评审通过率

(七)非公有制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职称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在专业能力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

(八)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验”“职称证书补办”等事项“一窗通办”,切实提升职称领域政务服务质效。加快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改造升级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实行职称无纸化申报、受理和审核,推广网上评审,力争今年实现职称证书电子化。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报送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附件3)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三)评审发文。中小学教师、卫生高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于评审前5个工作日报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资格审查、评审会议程和评审通过率设定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管理权限报人社(职改)部门确认发文。

六、有关要求

(一)优化评审服务。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要大力宣传推广职称电子证书及证书信息查验渠道和方式,积极做好解释答疑工作。职称电子证书需要更正有关信息的,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后逐级报省职改办予以更正。

(二)确保评审质量。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方案和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完成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受理申报及评审范围,不得随意放宽审核把关要求和降低评审条件标准,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三)加强监督管理。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暂行办法》,市职改办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评委会及其办公室开展评审工作进行随时、随机抽查、巡查,以及必要的倒查、复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本年度职称评审过程中,如遇其他职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2.诚信承诺书

3.关于××同志申报××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更正申请表

 

 

孝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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