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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全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2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质量、计量、食品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质量、计量、食品工程等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今年已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政策规定经正式批准延缓办理退休的除外)、返聘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 *** 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延迟一年申报;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延迟三年申报;
3.受到党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4.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l:1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申报初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凡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附学籍档案。
评审条件中所称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学历;所称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属全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任现职年限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单位岗位正式聘任的年限。
(四)业绩与成果
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 *** 、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独著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刊物或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第二、第三作者在国家级专业刊物或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1个(含,下同)以上。
(3)参与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4)撰写的学术论文和分析报告在全国、全省行业会议进行交流发言并具有实质性的行业影响力。
(5)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 *** 机构颁发的科技技术奖,若个人未获得证书需提供单位或课题组出具参与工作的证明;或所在单位颁发的与科研、技术有关的奖励1项以上。
(6)参与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计量中心、型式评价实验室等)建议书的起草,经批准并组织实施。
(7)参与撰写2项以上厅局级科研项目建议书或任务书或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并组织实施。
(8)参与筹建国家级或省级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计量中心、型式评价实验室等)建设项目且成绩突出。
(9)参与完成某类产品检验检测、校准实验室建设项目,或2项以上产品全部检验检测、校准项目开发工作。
(10)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能力验证1项以上,并组织实施;或参与起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1项以上,并组织实施。
(11)作为主要成员完成1项以上大型电站锅炉、成套化工装置、大型球罐、长输管道或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索道等检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2)参与完成标准化体系1项以上,或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或标准监督抽查方案1项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取得显著的效益,并经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13)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或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或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继续教育
申报人从2018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取得职称证不满5年的,根据实际年限参加学习)。
(六)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 *** ”行为,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
(七)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初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档案托管机构直接认定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工程师,可委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后取学历初级职称需委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县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出具《推荐评审委托函》。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A3纸中缝装订)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胶封)
(三)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等。
(五)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单位应出具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及公示情况证明。
(七)个人业务自传(主要反映本人任初级职称后的科研、技术工作情况)。
(八)报送评审材料一人一袋,推荐单位需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袋封面必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附表1),报送单位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单》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九)事业单位上报职称评审材料时,须填报《宝鸡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附表2)。
(十)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其他材料(以下两项必须提供)
1、申报人需提供本人电子照片,规格为:蓝色背景、JPG格式二寸照片,建议626(高)×413(宽)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电子照片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18位)”,比如,张三&6103261900090925XX.jpg。
2、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附表3)。
以上报送材料请按报送材料目录(附表1)的顺序整理。
以上报送材料中所含相关原件经审查合格后一律退还。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确认,由其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本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本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本专业岗位,须在本专业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
(四)计算从事本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奖、科研课题结题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2022年11月1日至30日,评审材料送至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教科。
地 址: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9号市市场监管局301室
联系人:郑 杰 联系 *** :0917—3521800
邮 箱:51612282@qq.com
附件: 附件1报送材料目录.docx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 质量、计量、 食品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宝职办发〔2022〕82号
来源:http://rsj.baoji.gov.cn/art/2022/10/27/art_10453_1561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