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报送2022年度海陵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材料的通知

海陵区住建系统各单位及建设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海陵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区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相关工作,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5号中“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资格条件”】、《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社发〔2018〕35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可从“泰州职称网”(http://rsj.taizhou.gov.cn/col/col34005/)查阅。

(二)申报考核认定条件

结合我区建设行业现状,部分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业绩、成果和贡献高于现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但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常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可申请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的考核认定。《海陵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2022年)》详见附件。参加考核认定的,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作硬性要求。

三、申报专业

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

工程设计专业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设计、BIM 设计等技术岗位。

工程施工专业包括建筑施工、装饰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施工、建筑智能化、暖通与空调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安装等技术岗位。

科技管理专业包括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等技术岗位。

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实际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定,申报专业一旦选定不得更改。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两份;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份(需申报人签名,申报单位盖章)1份;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职称资格证书、聘书(文)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审验合格证明、各类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及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打印件,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8.申报助理工程师的,须提交一篇本人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打印件,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9.反映本人工作经历、能力和工作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报的工程业绩须是近四年内完成或取得的,工程必须是已竣工的项目。

(二)申报考核认定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系统导出,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两份;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份(需申报人签名,申报单位盖章)1份;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工作年限和工作岗位);

5.各类表彰、奖励证书;

6.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打印件,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7.对照考核认定条件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装订要求

上述报送材料除1、2项不要求装订。其他材料按照顺序要求装订合成一册。申报材料一人一袋(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打印“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报评材料,申报人:XXX,联系方式:XXX,申报单位:XXX,注明申报专业:XXX”的标识。

六、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关于开展海陵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线上申报审验工作的通知》泰海职办〔2022〕2号文规定执行。

(三)从今年起,原 “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停止接受职称申报,职称申报全面切换至“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申报,网上填报系统开通时间:11月1日至11月15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待审核通过后,在11月21日之前将纸质资料装入档案袋送至海陵区住建局建管科603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80元/人。

请各有关单位(企业)接此通知后,及时将以上文件内容传达到位,并按要求组织申报。

咨询 *** :80305921、86336892。联系人:陈珣、代晴霞

报送材料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21号603办公室

 

附件: [江苏省]关于报送2022年度海陵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材料的通知海陵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条件(2022年).doc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31日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2年度海陵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www.tzhl.gov.cn/art/2022/10/31/art_57209_3419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