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三江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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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全市疫情形势,经研究,决定恢复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具体材料呈报时间安排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文件、官网、微信公众号或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及时告知所属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间及工作安排调整信息,避免错过申报时间。同时,主动公开咨询 *** ,做好政策解答和问题处理工作。

二、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加强对收取材料的现场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场所日常消杀、通风工作,确保符合防疫要求;要切实把好人员入口关,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坚决落实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创新工作方式 *** ,在组织申报、材料收集、专家评审等环节,可采取 *** 预约、分时段、分批次、分组别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更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复杂性、严峻性,自觉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动态,如遇有突 *** 况要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

其他未尽事宜,应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佳人社发〔2022〕40号)执行。

附件: 佳木斯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材料呈报计划安排(更新).doc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https://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22/11/7afde472931a4874960821530cd9565e.html